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

ID:39435765

大小:85.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7-03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_第1页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_第2页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_第3页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_第4页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全省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核备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备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

2、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第三条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适用本实施细则。—17—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本省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

3、需要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另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实行核准管理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项目备案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办理,跨行政区域项目由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各类园区有关管理机构、不设县的市所属镇(街),可以根据授权办理项目备案。第五条依据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核准或者备案,

4、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第六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办理。项目核准、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17—第七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公开与项目有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公开项目核准、备案等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将核准、备案结果予以公开,不得违法违规公开重大工程的关键信息。第二章项目统一代码制度第八条

5、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一项一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各级有关部门必须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各地各部门在接收申报材料时,应当要求项目单位提供项目代码;对未申请项目代码的,应当引导项目单位登录在线平台获取代码并校核验证。各级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相关文件应当标注项目代码,项目相关审批、监管(处罚)、建设实施进展等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并交换至在线平台,实现项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互认。第九条项目单位首次办理投资相关审批事项时,应当通过—

6、17—在线平台登记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其中,属于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核准和备案的项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领码;属于深圳市有关部门核准和备案的项目,通过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领码;其余核准和备案项目,统一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领码。第十条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分别负责本机关核准、备案权限内项目的赋码工作,为项目单位提供申请领码有关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引导项目单位合理申报,并组织做好项目代码管理、监测和检查工作。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代码时一并申请

7、办理项目备案的,备案机关应当一并办理,提高效率。设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实体专窗的市县(区),鼓励由其专窗统一提供项目领码引导、赋码、核验及咨询等服务。第十一条投资项目批准文件变更、延期,项目代码保持不变。投资项目需要重新核准、备案的,应当重新赋码。第三章 项目核准第十二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法律法规规定的核准前置手续证明文件,并提供项目代码以供核验。项目单位在网上提交材料的同时,可以邮寄纸质材料到项目核准机关。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核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并达到国家制

8、定的通用文本或行业示范文本的要求。项目申请报告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17—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项目核准应当提交以下前置手续证明文件:(一)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二)用地(用海)预审意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