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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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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自查报告 县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xxx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县级政府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x政发〔20xx〕13号文件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我委积极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把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督查落实,配有专人负责,建立了清理规范工作联系人制度,确保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情况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
2、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我委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行政权力事项96项,其中行政审批类15项,行政处罚类76项,行政征收类2项,行政强制类3项。 三、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 对清理的行政权力事项,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填写了《行政权力事项总表》、工作总结《行政权力事项分表》、《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点情况表》,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行政权力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责任事项、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以及廉政风险点、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等,明确行政权力运行的办理程序、涉及部门、承办机构和岗位、办理期限、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等。完
3、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一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及相应责任。(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之外)。 四、行政权力履行情况 (一)行政审批(15项) 1.将审批项目规范细化内容通过县农委网络信息窗口进行公开。 2.将行政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3.推行“阳光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均实施“阳光操作”,内容、标准进行公开,设立举报电话,杜绝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等现象。 (二)行政处罚(76项) 此次清理梳理出行政处罚76项,自20xx年以来,我委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已结案,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其中l起销售假劣玉米种案
4、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60万;一起公安机关移交的生产假花生种案被农业部评为全国优秀案卷。 1.行政处罚职责明晰。所办理案件均属于农委执法机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行为,对超出农委执法机构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均已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处罚主体合法。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 3.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均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
5、离。 4.行政处罚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5.法律适用准确。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 6.自由裁量权行使正确。为保证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我委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具体包括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自由裁量公示制度;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会办制度;行政执法时限制度;行政执法查处分离制度;重大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备案制度,规定所有立案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必须进行
6、集体讨论,地图重大行政处罚作如后七日内按规定报送县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对于自由裁量权的设置标准,上级部门有专门规定的,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规定;对于上级部门没有专门规定的,均在起罚线以上作出,不作出低于起罚线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存在应罚不罚、避重就轻的情况,行政处罚亦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三)行政强制 此次清理共梳理出行政强制3项。近年来在行政强制过程中均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发现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旋的,提出行政强制措施意见,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并批准后,制作行政强制措旋文书,
7、按规定送达相对人并告知其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制作现场笔录,相对人接受处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并制作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然后结案归档。 (四)行政征收(22项)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市(发改价格〔20xx〕2021号)《关于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进行收费,收费标准为应收费用的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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