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

ID:39410084

大小:36.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7-02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_第1页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_第2页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_第3页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_第4页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_第5页
资源描述:

《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12910》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维护投资人和发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间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以招标方式、簿记建档方式及非公开定向方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适用本指引。第三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四条 非金

2、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承销商等相关当事人应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发行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发行操作规程。第五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市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本指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则。第六条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相关机构在发行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其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发行工作,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二章招标发行规范 第七条 本指引所称招标发行,是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3、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发行人)使用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系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招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行为。第八条 招标发行的相关当事人包括发行人、投标参与人、提供发行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人员。第九条 发行人拟招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第十条 发行人应与投标参与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  招标发行前,发行人除应按照相关规定向投资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开披露以下信息:(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办法和招标书;(二)投标参

4、与人名单。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工作人员、观察员及提供发行服务的中介机构的系统操作人员可以进入招标现场。其他与发行工作无关的人员在规定的发行时间内不得进入招标现场。第十三条  招标现场的任何人员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招标现场。招标时间内,招标现场的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出入,不得对外泄露投标信息。第三章簿记建档发行规范第十四条  本指引所称簿记建档发行,是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同确定利率区间后,投资人根据对利率的判断确定在不同利率档次下的申购定单,再由簿记建档管理人(以下简称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

5、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并进行配售的行为。第十五条  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当事人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供发行服务的中介机构(若有)、公证员(若有)及其他相关人员。第十六条  簿记管理人是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专业机构。簿记管理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选定簿记场所。(二)维护发行现场秩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簿记建档发行工作的顺利实施。(三)记录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四)按照约定的配售基本原则进行发行额度配售。第十七条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可根

6、据发行工作需要聘请公证员参与簿记建档发行。公证员应对簿记建档发行进行全程公证。公证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指引的要求对簿记建档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第十八条  簿记建档应有专门的簿记场所。簿记场所应符合安全保密要求,与其他区域保持隔离,并具备完善可靠的通讯系统和记录系统。第十九条  簿记场所由簿记管理人选定。簿记管理人选定簿记场所应事前征求发行人意见。第二十条  簿记建档发行前,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募集说明书或合同约定向投资人披露簿记建档规则,明确价格确定原则、簿记流程和配售基本原则。第二十

7、一条   簿记建档发行前,应进行询价,负责询价的簿记管理人或承销商应向投资人提供以事实为依据的投资价值信息,不得误导投资人。第二十二条   在询价基础上,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第二十三条   投资人应按照簿记建档规则进行申购,认真履行申购义务。第二十四条   在簿记建档发行过程中,发行人不得干扰投资人申购及簿记管理人配售。相关当事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实施或配合实施不正当利益输送行为。第二十五条   簿记建档发行的相关当事人应不迟于簿记建档日之前2日将参与簿记的工作人员的名单提交簿

8、记管理人(附一寸证件照片)。簿记管理人根据该名单制作并派发出入证。工作人员须凭出入证进入簿记场所,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第二十六条   簿记建档时间内,簿记现场的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出入,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除专职接听、拨打电话的发行人代表、簿记管理人代表和公证员(若有)外,其他人员禁止使用任何对外通讯工具。第二十七条   簿记管理人应派出专职人员,在簿记现场进行值守和维持秩序,查验并登记进出人员身份。任何人进入和离开簿记现场时应予登记。第二十八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