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

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

ID:39394321

大小:293.51 KB

页数:52页

时间:2019-07-02

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_第1页
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_第2页
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_第3页
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_第4页
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转让、消灭关键词:合同变更、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合同消灭、后合同义务、清偿、合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混同☆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的涵义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之前,通过协商等方式对合同内容的修改或补充。二、合同变更的要件1、原合同关系存在2、必须有合同内容的变化3、必须遵循法定形式参《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注:双方协议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三百零八条 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

2、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注:单方变更)☆债权转让一、债权转让涵义1、合同债权的转让----是指合同的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2、债权转让特征----(1)债权人的变更(2)转让的内容是合同的债权(3)债权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二、构成要件(4个)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3、转让的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转让的限制:第一,依合同性质不可转让(1)据个人信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房屋租赁(2)从权利不可与主权利分离单独转让或者

3、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第二,依约定不得转让的第三,法律禁止转让的合同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须通知债务人通知及撤销通知的禁止:《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的转移一、债务的转移的涵义债务人将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负责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二、债务的转移的构

4、成要件1、须有有效债务的存在2、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3、须有合同义务转移的内容4、须有债权人的同意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案例:第三人的履行是否构成债务转移?当事人:A、B、C【案情】A与B订立了一份大米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向B出售大米1500吨,于当年3月底于某火车站交货,货到3天后付款。A与B订立合同的3天后,又与C订立了与B的合同内容几乎一样的合同。C

5、在与A订立合同后3天立即向A汇出500吨大米的款,A收到C的款后即向C发送了500吨大米。向C发送500吨大米后,A也向B发送了1000吨米,还剩余的500吨大米无货可发送。A对B的合同债务期即将届至。即与C商量,请C暂时拨出500吨大米给B,以后再由A补齐给C,C同意。但是,C只有400吨可以发送给B。C向B发函,称愿意帮助A交付大米400吨,货款由C与A结清,B表示同意接受400吨大米。但是,B在收到400吨大米后,以“尚欠100吨大米”为由,要求C补足,同时拒绝向A支付1500吨大米的货款。【分析】所谓债务的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其在合同中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

6、债务人的地位,负责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债权人债务人承债担务责转任移第三人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备注】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协议仅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且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分析】A与C的约定属于“由第三人履行”。所谓由第三人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并非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可以提高效率。

7、债权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一、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涵义原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与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的继受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转让形态。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适用要件:1、只能是双务合同;2、必须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3、适用有关合同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79条;4、“从随主”原则,亦受其约束---81条、86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