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台南将军渔港观光渔渔货直销中心维护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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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託經營契約(草案)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直銷中心營運移轉案委託經營契約(草案)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中華民國九十一年月四月十一日中華民國101年月日委託經營契約(草案)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漁貨直銷中心營運移轉案契約(草案)目錄第一章總則1第二章委託經營權限與期間2第三章財務條款4第四章委託經營要求5第五章權利金10第六章履約保證金11第七章保險13第八章營運績效評估15第九章爭議解決16第十章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17第十一章違約之處理程序18第十二章契約終止20第十三章資產之返還22第十四章其他條款23附件一: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漁貨

2、直銷中心維護需求書25附件一A: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漁貨直銷中心建築物修繕維護基準書26附件一B: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漁貨直銷中心機電設備修繕維護及各項管線設施維護基準書28附件二:乙方之營運績效項目及標準評估表30附件三: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漁貨直銷中心協調委員會成立及協調辦法31附件四:財產及物品清冊32委託經營契約(草案)委託經營契約(草案)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魚市漁貨直銷中心營運移轉案契約立契約書人: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茲雙方同意以民間參與方式,由甲方委託乙方營運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

3、漁市漁貨直銷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甲乙雙方除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外,並同意藉本契約釐清雙方權利義務,爰議定本「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魚市漁貨直銷中心營運移轉案契約」如后,由雙方確實履行。立約人:甲方: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代表人:局長許漢卿乙方:○○○○○○代表人:中華民國101年○月○日委託經營契約(草案)23委託經營契約(草案)第一章總則1.1契約文件1.1.1契約文件包括如下:1.本契約及其附件。2.甲方於民國101年○月○日公告之申請須知。3.乙方於甄審委員會提出之投資計畫書為本契約的一部分。1.1.2契約文件效力規定本契約所有

4、文件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條款具有同等效力,並得互為補充、解釋。其適用之優先順序同第1.1.1條各款之排列順序。1.2名詞定義與解釋1.2.1本契約各標題僅為標示方便之用,不作為解釋本契約各條款文義之依據。1.2.2本契約所用名詞或簡稱,其定義如下:1.促參法: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2.本案:指「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直銷中心營運移轉案」。3.中心:指臺南市將軍漁港觀光漁市直銷中心。4.經營不善:指依促參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八條規定,乙方於公共安全、服務品質或相關管理事項上違反法令或本契約及其附件之規定或約定之情形。第二章

5、委託經營權限與期間2.1委託經營標的物委託經營標的物為本中心現有土地、建物、基地上之附屬設施及營運資產。基地座落在臺南市山仔腳段3535-41號,其使用分區為市場用地,基地總面積3,658㎡、總樓地板面積4,592.26㎡,包含地上三層樓,一樓為銷售區、二樓為餐廳與賣店、三樓為簡易餐飲與觀海休閒區、四樓(頂樓突出物)為兒童遊戲區與眺望台。2.2委託經營權限甲方依促參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規定,提供中心之土地、建築物、基地上之附屬設施及營運資產委託乙方營運,其所有權及其他與乙方使用目的不抵觸之限定物權仍屬甲方,乙方僅享有營運之權利,但

6、仍應負責維護管理。其他有關委託權限詳本契約第四章之規定。2.3委託經營期間本契約之委託經營期間,為簽約日期起算15年,但得依第2.5條約定展延之。23委託經營契約(草案)2.4委託經營範圍2.4.1利用委託經營標的物辦理或提供漁貨販售、餐飲、賣店、休閒等高品質公共服務使用。2.4.2其他經甲方書面核准同意事項。2.5優先訂約2.5.1乙方於委託經營期間屆滿前一年,倘依第8.3.4條評估為營運績效良好,得檢附評估報告及未來投資計畫書等,向甲方申請繼續訂約一次,其期間以一次五年為限,乙方若於委託經營期間屆滿前一年,未向甲方申請繼續訂約,

7、視為放棄優先訂約。2.5.2乙方申請繼續訂約,經甲方審核符合優先訂約之條件者,甲方應研訂繼續營運之條件,通知乙方議定新約內容,倘乙方對甲方之條件拒絕同意,或至屆滿前半年雙方仍未達成契約之合意者,乙方即喪失優先訂約權,甲方得依同一條件公開辦理招商作業,乙方不得異議。2.6權利處分之限制2.6.1乙方依本契約所取得之權利或其他權益,除為促參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改善計畫或第五十三條規定之適當措施所需,且經甲方書面同意者外,不得轉讓、出租、設定負擔或為民事執行之標的。2.6.2乙方因經營中心所取得之營運資產、設備,如為甲方所有,非經甲方書面同

8、意或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不得轉讓、出租或設定負擔。2.7設施使用原則2.7.1本中心提供漁貨銷售、餐飲、賣店、休閒觀景等公共服務使用。2.7.2乙方違反上述設施使用原則者,應依本合約第十一章之規定處理。2.8期初最少投資1.本直銷中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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