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迅伟,采购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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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DavidGong宫迅伟美国CPM、CPSM讲师助理:LucyQQ:1844830454电话:15000388318讲师简介:宫迅伟DavidGong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专家、《中国采购发展报告》编委中国物流工程学会理事、供应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美国CPM、CPSM授权讲师中国人民大学MBA、上海管理科学学会精益六西格玛委员会专家在美国、欧洲、亚洲等多个世界500强公司任采购经理、全球采购经理、采购总监10余年。曾获得世界500强美国总部全球总裁特别奖。工作访问过20几个国家,对不同地区采购文化和采购管理有深刻的理解。拥有丰富的培训经历

2、,如宝马、奔驰、海尔集团、美的、伊利、蒙牛、中兴通讯、广州本田、中广核电、富士康、康可电子、德尔福、一汽集团、美铝、约翰迪尔、四季沐歌、药明康德、法国欧尚超市、可口可乐、上海金茂大厦、沈阳金杯汽车、山东临工、金锣集团等。公开课参训人员10,000多人。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培训咨询经历,以及对案例的深入研究,使得培训课程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百度或微信公众号搜“宫迅伟”可了解更多。采购流程与合同管理需求识别采购申请单供应商评审单成本分析比价表合同审批单订单付款单验收单使用者管理者权限SQE与采购工程师管理者权限采购员管理者权限使用者与质检财务采购工程师紧急情

3、况例行购买合同授权代表3I.你签的合同有效吗?4合同只要签了万事大吉了吗?《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5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4条:当事人一方对下列合同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4、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6效力待定的合同(1)需批准、登记方能生效的合同: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3)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5、(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7(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二)合同特点:四项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2、诚实信用3、公共利益4、法律约束力合同概述8合同主要风险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违约合同档案管理9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

6、代理权过期。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10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合同文字不严谨。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11要约与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到达主义实质性变更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7、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的变更。案例1、3(22)12要约是否可以撤回及撤销撤回:生效之前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要约到达或同时到达方可产生撤回的效力。撤销:采取先期到达原则,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才产生撤销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13表见代理案例14、15(48、49、50)常见代理的种类法律规定实践应用:代理的授权资质审查,授权的有效性谁签署合同才是有效合同14如何避

8、免“表见代理”企业对外声明授予某人代理权,而实际上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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