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企业涉税问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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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8/61加工制造业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财税处理2021/8/62讲课提纲收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财税处理成本费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财税处理资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财税处理资金借贷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财税处理投资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财税处理特殊事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财税处理2021/8/63第一部分收入中的热点问题及财税处理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预收款方式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返利、进场费、回扣、销售折扣和折让、销售退回买一赠一租金收入、免租期、无租使用房产2021/8/64(一)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1.增值税暂行条例

2、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2021/8/65(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

3、天;(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2021/8/662.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

4、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2021/8/673.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021/8/684.《企业会计准

5、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三、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计量根据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一次性确认收入、折现值、主要参考现销价格)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冲减财务费用。(而原准则规定“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

6、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且分期确认收入。)2021/8/69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会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即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通常为超过3年)。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其中,实际利率是指具有类似信用等级的企业发行类似工具的现

7、时利率,或者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折现为商品现销价格时的折现率等。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与直线法摊销结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2021/8/610(二)以预收款方式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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