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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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板风险提示d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HaohaiBiologicalTechnologyCo.,Ltd.(发行人地址:上海市松江工业区洞泾路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

2、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预计发行日期2012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的总股本16,0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和游捷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楼国梁、侯永泰、吴剑英、凌锡华、彭锦华、沈荣元、陶伟栋、黄平、刘远

3、中、王文斌、范吉鹏、吴明、甘人宝、赵美兰、陈奕奕、时小丽、朱敏、刘军、孙孝煌、吴雅贞、陆如娟等2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游捷、侯永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吴剑英、凌锡华、甘人宝、黄平、陈奕奕、刘远中、沈荣元等9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定的承诺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

4、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此外,发行人股东蒋伟作为发行人董事游捷之配偶,承诺:除本人担任股东的上述持股锁定承诺外,在游捷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1-1-1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分之二十五;在游捷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游捷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本人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游捷在公司股票上

5、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本人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期2012年7月10日1-1-2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6、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1-1-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列示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的全部内容。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12,000万股,本次拟发行4,000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伟和游捷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7、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东楼国梁、侯永泰、吴剑英、凌锡华等2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游捷、侯永泰、吴剑英、凌锡华、甘人宝、黄平、陈奕奕、刘远中、沈荣元等9人均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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