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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财教〔2010〕13号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文件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财教〔2010〕1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教育局、劳动局,有关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教育局、劳动局:《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8—附件: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附件—18—河
2、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按照“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起步、逐步推进实施”的原则,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学费。现就免学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免学费范围和对象(一)免学费范围实施免学费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
3、专、职业高中(含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普通本专科院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二)免学费对象免学费对象包括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已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并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同时申请免学费。—18—1.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5%确定。各地在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南水北调库区移民家庭学生,以及家庭
4、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标准和确定办法由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但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不得突破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的15%。2.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
5、类专业。二、免学费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以下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18—(一)原省教委、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号、豫价费字〔1998〕269号、豫财预外字〔1998〕23号);(二)原省教委、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中师)并轨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61号、豫价费字〔1998〕51号);(三)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原省劳动厅《关于规范我省技工学校并轨生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价费〔1998〕278号)。三、免学费补助及资金负担(一)对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
6、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的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具体办法是:第一、二学年学校因免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第三学年学校因免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学校顶岗实习补助,具体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二)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按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分级负担,适当降低开封、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六市负担比例
7、,具体分担办法是:—18—省属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开封、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市市属学校由省、市按2:2比例分担,县(市)属学校由省、市、县按2:1:1比例分担;其他市属学校由省、市按1:3比例分担,县属学校由省、市、县按1:2:1比例分担;省财政直管县由省、县按3:1比例分担。(三)免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年2000元部分,按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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