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称取消跨境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

海关称取消跨境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

ID:3927679

大小:229.78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1-25

海关称取消跨境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_第1页
海关称取消跨境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_第2页
资源描述:

《海关称取消跨境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海关称取消跨境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作者:亿邦动力网来源:亿邦动力网【亿邦动力网讯】4月8日消息,跨境电商税改政策于今天起正式实施,新政中“50元免税额度取消”成为各跨境玩家关注的热点之一。而在日前,有媒体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第45条规定,对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关税,而跨境电商取消50元免税额度或与海关法相悖。对此,海关内部人士向亿邦动力网指出,跨境电商取消50元免征额不违背关税条例,关税条例中相关条款是关税税款为50以下的免征,而非增值税和消费税,跨境关税税率为0已免了。

2、“而行邮税为何能免50元,是因为行邮物品的关税及进口环节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所以仍保留了50元作为起征点。”该海关内部人士说道。据亿邦动力网了解,在在上月24日,财务部发出公告,表示我国于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新政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

3、、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与此同时,也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来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