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

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

ID:39274859

大小:301.00 KB

页数:32页

时间:2019-06-29

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_第1页
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_第2页
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_第3页
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_第4页
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_第5页
资源描述:

《保险公司会计金融班(侯旭华)xu》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九章保险业务的核算侯旭华教授参考资料:保险公司会计(第三版),侯旭华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9-07000-2/F.1549保险公司会计习题指南,侯旭华编著,复旦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9-06891-7/F.1573(附答案)保险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精析-新会计准则下的解读,侯旭华著,中国金融出版社,ISBN978-7-5049-5252-3/F.4812第九章保险业务的核算第一节保险业务概述第二节非寿险业务的核算第三节寿险业务的核算第一节保险业务概述一、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重大保险

2、风险的协议。1.保险合同的定义强调了重大保险风险的转移2.应当在合同初始确认日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3.投资连接保险和万能保险中投资账户部分不再作为保险合同。4.按照危险损失转移的层次的分类,保险合同被划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业务概述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

3、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业务概述二、保险合同的分拆1.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保险合同。2.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如果保险风险重大,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不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保险合同。第一节保险业务概述三、保险合同的分类将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非寿险合同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

4、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等。寿险原保险合同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分红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合同等第二节非寿险业务的核算一、保费收入的核算(一)保费收入的概念(1)入账保费(2)未赚保费(未到期保费)(3)已赚保费(已到期保费)(二)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确认的条件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3)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节非寿险业务的核算(三)科目设置(1

5、)“保费收入”损益类(收入)科目(2)“应收保费”资产类科目(3)“预收保费”负债类科目(4)“保户储金”负债类科目第二节非寿险业务的核算(四)会计处理1.签发保单时缴纳保费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保费收入第二节非寿险业务的核算2.预收保费的核算向投保人预收保费时:借:银行存款贷:预收保费保险责任生效时:借:预收保费贷:保费收入第二节非寿险业务的核算3.分期缴费的保费核算首期收款并发生应收保费时:借:银行存款应收保费贷:保费收入以后每期收到应收保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保费第三节保险准备金的核算(一)保险准备金的确认1.保险准备金的精算规定(1)1999年开始施行的《关于

6、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会令[1999]90号,以下简称“90号令”)。(2)2003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号,以下简称“67”号令)。(3)2005年1月15日开始施行《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4)2006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8号,以下简称“8号令”)。第三节保险准备金的核算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简称“2号解释”)中保险准备金的规定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新准

7、备金评估标准另行发布。3.《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简称《新规》)中保险准备金的规定(1)以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2)保险合同准备金会计与法定精算规定实现了分离,有效协调了会计与监管之间的关系四、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4.保险准备金的充足性测试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