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因怀曼与布里丹本体论约定的三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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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奎因、怀曼与布里丹:*本体论约定的三种方法[美]G.克里马/文胡龙彪/译鲁旭东/校提要:本文对本体论约定(ontologicalcommitment)问题的三种根本不同方法进行了比较。认为尽管它们具有表面上的相似性,但中世纪晚期的唯名论哲学家布里丹(约1300-1361)的方法,是比以迈农和奎因为代表的其他两种被普遍认同的现代方法更具吸引力的第三种选择。本文同时指出,只有基于其关于真与逻辑有效性的语义观念的截然不同的前现代方法,布里丹的方法才是可能的。关键词:语义学;本体论约定;存在;含义;指称中图分类号:B502.232文献标识码:A一、奎因与怀曼之辩从当今对本体

2、论约定的探讨来看,一篇讨论本体论约定的文章标题指称一个不存在者,似乎是无可非议的。无论如何,至少本文的标题看起来是这样:指称怀曼这一奎因在其《论何物存在》①一文中虚构的迈农主义对手。当然,奎因可能会立即反对对于标题的这一刻画,而认为对怀曼的指称仅仅是虚构的;就像没有飞马一样,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存在物可以化为飞马,同样也没有怀曼,即没有什么存在者可以化为怀曼。*本文是在2004年9月22日纽约市立大学(CityUniversityofNewYork)研究生中心哲学研讨会演讲稿的基础上,经修改与增补而成。①奎因(W.V.O.Quine):《论何物存在》(“OnWhatT

3、hereIs”),见《从逻辑的观点看》nd(FromaLogicalPointofView,2revisededition,HarvardUniversityPress:Cambridge,Mass,1980),1980年第2版,第1-19页。·6·奎因、怀曼与布里丹:本体论约定的三种方法另一方面,怀曼可能(虚拟地)反驳说,本文的标题不仅指称一个不存在者,而且指称三个不存在者;毕竟布里丹与新近去世的奎因从本体上看与他一样:当我们环顾四周查看现住在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居民时,我们无法在这里找到布里丹与奎因。因此,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指称他们,我们就应该同样成功地指称他,即怀

4、曼,而且如果大家同意他们都不存在,那么事实上我们在此指称了三个不存在者,而不是一个。可以肯定的是,奎因不会同意。他可能会说,我们可以恰当地用存在量词表述的关于存在的断言,并不一定局限于现存于这个世界上的事物,这个量词所约束的变元无时限地涉及一切存在物,他和布里丹都属于那些存在,即可以成为这一变元的值。而由于关于怀曼的一切都是虚构的,怀曼就不是其中的一员,再强调一次,没有什么存在者可以(无时限地)化为怀曼。但在这一点上,狡猾的怀曼可以(虚拟地)再次反驳奎因(瞧,这就是不存在者的韧性):如果奎因有权超出当下存在物的范围去量化,从而把布里丹与他包括在内,那么怀曼就有完全相

5、同的权利量化他自己,也就是说,尽管他仍然把自己排除在(当下的)存在者之外,却可以因此而把自己作为一个仿佛是没有时间性的“怀曼化的人”,而包括在存在者之中。对此,奎因可以说不,怀曼不能量化他自己,因为他不能作为一个约束变元的值而存在。但这样一来怀曼也可以说,我像奎因和布里丹一样也是一个约束变元的值,因为我像他们一样是可以量化的,恰如他们像我一样不是当下的存在者,因为在此时此刻,奎因与布里丹显然像我一样都不是真实的存在。这样,对于奎因的每次说“不”,他都可以只回答:“不,一千万个不!”在随后的虚拟僵局中,布里丹可能会心平气和地出现,并阐述本文余下部分要阐述的观点。二、布

6、里丹可能的反应首先,布里丹可能会指出,他发现,试图确定本文标题中指称了多少不存在物这一问题完全是似是而非的。就他对于指称的看法,或者说,就他的理论中与此相关的词项的语义功能(即指代)而言,这是一个仅仅属于出现在命题之中的词项的问题。这是说,指称或者(我们采用现代通用文本中所使用的布里丹的术语)指代,只是命题中的范畴词(即主词与谓词)才考虑的问题,但本文的标题不是一个命题。因此,标题中的词项不指称或指代不存在者,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指称或指代。因此,布里丹会同意奎因的看法,即标题中“怀曼”这个名字不指称怀曼,但绝不是像奎因说的那样,即因为没有什么可以化为怀曼(虽然我们将

7、会看到,布里丹也同意这一主张),而是因为标题中没有一个名字指称任何对象,因为在那种语境下,它·7·们根本没有指称或指代功能。可能会有这样的异议:因为它们的确使我们想起了它们意欲命名的对象,所以标题中的词项必定也会指称某种东西。关于这一点,布里丹会简洁地回答说,这一异议混淆了词项的两种不同功能,即意指与命名,或者用他自己的术语,意谓和指代。因之,布里丹绝对会同意奎因的评论,即“单称词项不必因命名而有意义”,②以及“意指与命名之间有一道鸿沟,即使在真正作为一个对象的名字的单称词项的情况下也是如此”。③三、布里丹的意谓与指代理论事实上,布里丹不仅会区分意指与命名,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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