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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5
《富源县信访局问责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富源县信访局问责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保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及时、公正、高效实施行政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促进信访局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富源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办字〔2008〕39号)、《中共富源县委〈关于印发富源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富发〔2008〕15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问责主体为富源县信访局,问责办公室设在信访局办公室,负责问责办法的落
2、实督查和问责程序的启动。第三条坚持权责统一,公正、公平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问责。第四条适用问责的对象是县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副科级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人员,依照本办法问责。第五条局长对本局工作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副局长按分管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如局主要领导外出,其工作指定1名副局长负责。第六条室主任对所负责的工作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其他人员对本岗位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对到基层和外地交流挂职锻炼的人员,根据其所在挂职锻炼和交流单位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行政问责和考核。第八条局机关各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室负责人问责。(一)不贯彻执行或不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的;(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职责范围内任务和拒不执行领导决策和交办事项的;(三)效能低下,执行不力,致使政令不畅,影响全局整体工作部署的;(四)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影响工作计划,致使全年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五)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所领导的部门工作人员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六)对本室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纵容的;(七)指使、授意本室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误导、欺骗上级领导和公众的;(八)机械、简单处理信访事项
4、,或以执行各种政策、法规、规定为借口,办事拖拉、扯皮,造成不良影响;(九)有其他过错或监管失当行为的。第九条局机关干部职工有下列行为的,问责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工作时间打牌、打麻将、下棋、玩电子游戏等娱乐行为的;(二)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的;(三)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推诿、搪塞、不执行、不正确执行,拖延不办的;(四)滥用职权、违反工作程序规定、办理信访事项、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五)对来访人员态度生硬蛮横,服务质量差,甚至因言行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六)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和工作上的便利,索取、接受、借用基层或服务对象钱物,或借故给基层出难题的
5、;(七)其它违反工作纪律情形的。第十条领导干部被问责的,采取下列方式追究责任。(一)诫勉谈话;(二)取消当年评优评先和目标责任制考核资格;(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责令公开道歉;(五)通报批评;(六)调整工作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劝其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十)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采用前款第(六)项至第(十)项问责方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办理。第十一条工作人员被问责的,采取以下方式追究责任。(一)作出书面检查;(二)取消当年评选先进、优秀、模范资格;(三)通报批评;(四)扣发奖金;(五)调整工作岗位;(六)辞退;(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6、它方式;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者合并使用。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二)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三)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四)采取不正当手段,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问责公正性的。第十三条 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减轻问责。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问责:(一)因下级机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导致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二)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
7、无法认定责任的;(三)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难以履行职责的。第十五条符合问责条件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引咎辞职的,不再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依照法律、法规需追究其他责任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对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问责或者不予问责的决定,应当书面告知本人。第十六条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问责时,由问责办调查并提出问责意见或建议,报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问责办负责执行。问责办负责受理问责的信访举报。第十七条局领导发现相关室及其工作人员有本办法规定下列问责信息的,应当指令问责办启动问责程序。(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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