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 法规 刘菁 精讲通关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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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主讲人:刘菁1Z304014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一、建设工程工期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一)开工及开工日期1)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2)发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

2、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二)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

3、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三)工期顺延——非承包商原因(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四)竣工日期(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4、(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二、工程价款的支付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一)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前提条件和支付程序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是承包人取得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

5、。【案例】(P122)1.背景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工程发包给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承包施工,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该工程于2010年1月1日经竣工验收合格。乙公司于2010年1月20日向甲公司递交了单方结算书和结算资料,但甲公司一直未予审价,并于2010年5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立即交付已完工的工程。2.问题(1)乙公司是否及时启动了竣工结算程序?(2)本案应是甲公司先支付价款,还是乙公司先交付工程?(3)如果乙公司未及时启动结算

6、程序,甲公司可否主张先交付工程?3.分析原理——竣工结算程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核。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的,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的,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结论:(1)承包人已按

7、照合同约定及时启动了竣工结算程序。(2)先由发包人支付价款,再由承包人交付工程。发包人在未支付价款的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先交付工程,不能得到法律支持。(3)如果乙公司未及时启动结算程序,甲公司可以主张先交付工程。(二)合同价款的确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

8、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案例】(P123)1.背景某建筑公司通过招投标承包了开发商的高档商品房工程施工,签订的备案合同约定工程价款5000多万元。其后,开发商称其是中外合资企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采用FIDIC条款,与承包人又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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