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9018531
大小:269.00 KB
页数:44页
时间:2019-06-23
《《破产法y》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第六章破产法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主要内容本章共分六节,对我国企业破产法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内容涉及企业破产法概述、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债务人财产及有关费用、破产重整、和解与清算。本章的重点:破产制度的含义和特征、破产原因、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法律后果、管理人的职责、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债务人财产及有关费用、破产重整与和解的条件、破产宣告的法律效力、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第一节破产法概述一、破产制度的含义和特征破产制度,指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
2、期债务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将债务人的财产公平分配给债权人的制度。法律特征:(一)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基本前提(二)破产是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集中起来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三)破产是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依法定程序实施的债务清理程序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4第一节破产法概述二、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立法情况企业破产法,是国家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的,调整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通过和解、重整或者宣告破产等方式处理债务关系时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
3、内容主要包括破产程序规范、破产实体规范和法律责任三部分。目前调整企业破产关系的法律是《企业破产法》,该法于2006年8月27日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以法人企业为调整对象,合伙企业参照适用该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破产清算。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5第一节破产法概述三、破产原因破产原因,也称为破产界限,是指债务人存在的,当事人能够据此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可以据此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在新破产法颁布之前,我国规范性文件对破产原因的表述主要有三种:(1)旧破产法:“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
4、期债务”,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是指:①债务的履行期限已届满;②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民事诉讼法》:“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3)《公司法》:“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6第一节破产法概述新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1.债务人不能
5、清偿到期债务。这是各国破产立法普遍适用的破产原因。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是一个二选一的条件。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7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一、破产申请的提出(一)破产申请人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二)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案件依法应由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8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二、破产案件的受理(一)审查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6、。债务人或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9第二节破产申请和受理(二)通知当事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并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三)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教材)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0第三节管理人
7、与债权人会议一、管理人(一)管理人的确定管理人由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更换。管理人的报酬由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法院提出。(二)管理人的任职资格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1第三节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对资产数额比较小的破产案件,法院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
8、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以个人名义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三)管理人的职责(教材)ZYM版权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