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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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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北市士林區雙溪國小學生家長會九十七學年度上學期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時間: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五日地點:雙溪國小會議室出席:委員代表鹿憶鹿、周光宇、黃昕暐、林宏熙、林士英、陳靜慧、林青蓉、陳慧貞、張湘羚家長代表吳靜儀、張恭榮、張姝婷、陳建中、孫大衛、潘雅玲徐惠北(潘雅玲代表)、彭陸英共計19人(見簽到單)主席:鹿憶鹿記錄:陳靜慧一、宣佈開會:現在時間早上10點30分,應到會員代表26人,實到19人,已達法定開會人數,宣佈開會。二、認可本次開會議程(略)三、主席致詞:期盼本屆家長會能為本校學生提供更多元的生活,並邀請各位家長代表及全校家長多參
2、與會議,給予更好的建議。四、報告事項:(1)會務報告:一家長會各項會務代表—(見附件一)二家長會交接事務處理小組決議:其交接事宜將依法處理三家長會各項會務工作小組之召集人財務組—陳慧貞出納—林青蓉愛心家長—林士英活動組—周光宇資訊組—阮琦賢公共關係組—鹿憶鹿課程關係組—張湘羚會務連絡組—陳靜慧五、提案討論(一)審定家長會97學年度預算案—決議:通過委員會編列之預算案(如附件二)建議:1.支出明細應要求清楚,並附上單據臺北市士林區雙溪國小學生家長會九十七學年度上學期2.募款將是重要的工作,請大家加油。3.有關外師部份,是否請校方提出更清楚之合約
3、內容及費用支出明細,家長會有其維護全校家長權力之義務。說明:1.有關新編列之補助秘書聯絡會務通信費用—有鑑於秘書因需以電話做必要之通知,故編列補助每月2百元。2.本屆家長會鹿會長希望與本校老師能多一些互動與暸解,因而編列5000元做為茶敘之預算。(二)審定家長會參與校內會議之代表名單(如附件一)決議:通過此代表名單(三)議定第三次代表大會日期決議: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定於97年12月6日上午九點於會議室(四)樹屋之問題決議:有關樹屋經委員會討論,擬請拆除後再利用。六、臨時動議—1.經委員會通過之兩項提案(如附件三、附件四)決議:將於第三次會員代
4、表大會討論決議之。2.有關受爭議之三份公文,未討論出決議。決議:提及第三次代表大會再行決議。3.活動組—請各位家長幫忙出席體育發表會家長會攤位之排班表家長會將提供全校學生、教職員之餐點與水七、聲明—家長代表:希望於開會前,將會議議程先行看過,如此會議進行時,才能進入狀況祕書:對此事深感抱歉,日後定改善之八、散會Ø附件一Ø參加各項會議代表(含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及其他代表)參與會議名稱召開時間身份別備註(家長姓名)臺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處室名稱召開會議名稱家長代表出席人數教務
5、處課程發展委員會上下學期開學前4(低、中、高、特教)低:林士英中:陳靜慧高:張湘羚特教:劉惠娟編班委員會八月初3(一、三、五)幼升一:二升三:四升五:教科圖書選用委員會期末3(低、中、高)低:阮琦賢中:林青蓉高:張湘羚市長獎審查委員會6月初3會長副會長推派3位減班超額教師遷調辦法研議小組11、12月3訓導處學生獎懲委員會不定期1周光宇社團活動(體育委員)會議學期初4~5黃昕暐陳靜慧周光宇營養午餐委員會議不定期1林士英緊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不定期1會長副會長擔任之總務處校務會議上下學期開學前10家長委員輔導室特教推行委員會上學期初下學期末1特教代
6、表:劉惠娟性別平等發展委員會學期初1個案會議上下學期中依個案數由輔導室聯絡個案家長個案編班安置會議下學期末依個案數由輔導室聯絡個案家長學生申訴委員會家庭教育委員會中輟生鑑定安置輔導會議不定期學期初學期初131阮琦賢周光宇黃昕暐陳靜慧鹿憶鹿人事室教師評議委員會不定1鹿憶鹿附件三臺北市士林區雙溪國小學生家長會97學年度上學期第一次委員會會議提案單提案人(單位):阮琦賢(家長委員會)案 由:清寒補助金辦法條例案說 明:一、鑒於上屆因清寒補助學金有預算卻無執行,有部分原因乃基於無執行辦法,故提出條例案,以供討論。二、本補助辦法之精神將避開”清寒”
7、之名辭,擴大為仁愛基金,主旨在真正補助本校中不合乎政府清寒補助對象但卻實際發生生活拮据之家庭學生,在各項費用中給予適當的補助。辦法:提案安排於本屆任一會期家長代表大會討論修訂通過,並立即公告實施之!附件名稱:詳細修訂法條請見於附件括弧部份1.仁愛基金補助辦法備註:提案除提送紙本外亦可於10/24中午12:00前,以e-mail(chinghui624@gmail.com)送秘書組,俾安排於本次會議議程。逾期則將列入下次會議議程。臺北市雙溪國小學家長會仁愛助學金實施辦法壹、宗旨:台北市雙溪國民小學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本校(雙溪國小)在學
8、學生,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能在本會關懷扶助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特訂定本辦法。貳、名稱:本助學金名稱定為「台北市市立雙溪國民小學家長會仁愛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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