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

ID:38943363

大小:677.50 KB

页数:38页

时间:2019-06-21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_第1页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_第2页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_第3页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_第4页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林 木 种 子 检 验 规 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DB××××××—2004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6-03-15实施2005-12-15发布林木种子检验规程RulesforforesttreeseedtestingDB14/138—2005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ICS65.020.40B61IDB14/138—2005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定义与术语14种批的抽样15净度测定36发芽测定47生活力测定98优良度的测定99种子健康状况测定1010含水量测定1011重量测定1212质量检验证书12附录A(规范性附录)种批和样品重量表15附录B(规范性附录)种子检验技术条件表18附录C(规范性附录)测定原始记录表2

2、5附录D(规范性附录)质量检验证书29附录E(资料性附录)检验情况综合表33IDB14/138—2005前言林木种子检验是确定种子质量的手段,是为育苗、造林提供有关种子质量准确信息的一项重要工作。DB14/307—9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发布实施后,全省各地市、重点采种基地建立了种子检验机构(检验室)开展此项工作,通过检验,使生产用种质量有了保证,对林业生态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林木种子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的提高,GB2772-1981《林木种子检验方法》已修订完毕,2000年4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DB14/307—9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为使修订后的标准与国标

3、吻合,根据GB2772—1999《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与国标GB2772—1999在山西省境内通用。在对DB14/307—92《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进行修订时,着重与国标规程一致。在本规程中,增加了优良度测定、健康状况测定、重量测定、质量检验证书,附录A(规范性附录)种批和样品重量表、附录B(规范性附录)种子检验技术条件表、附录C(规范性附录)测定原始记录表、附录D(规范性附录)质量检验证书、附录E(提示的附录)检验情况综合表。本标准是为造林绿化生态建设主要树种制定的,但从操作程序和检验方法来看,原则上仍适用于标准中没有提及的林木种子。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DB

4、14/307—92。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规范性附录,附录E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山西省林业厅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省林木种苗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埃堤、徐树文、成志敏、樊新中、范秀娟、刘志国、李锦文李国锋、郭安仁、武红柱、崔红、张树章、李帮同、常艳君。IIDB14/138—2005林木种子检验规程Rulesforforesttreeseedtesting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省主要育苗、造林、绿化生态建设树种种子的抽样、净度测定、发芽测定、生活力测定、优良度测定、种子健康状况测定、含水量测定、重量测定的原则和方法,还规定了质量检验证书的内容和格式。本标准适

5、用于林木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在种子采收、调运、播种、贮藏时进行的种子质量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72—1999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3定义与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种批具有下列条件的同一树种种子:a.在一个县范围同一种源内采集的;b.采种期和采集方法相同;c.种子加工调制方式、贮藏方法及贮

6、藏的条件一致;d.种子经过充分混合,使组成种批的各成份均匀一致地随机分布。e.重量不超过规定数量。3.2初次样品从一个种批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容器中分别抽样时,其抽取少量样品,称为一个初次样品。3.3混合样品从一个种批中抽取出的全部大体等量的初次样品,均匀地混合在一起,称为混合样品。3.4送检样品从混合样品中分取一部分作检验用的种子,称为送检样品。3.5测定样品从送检样品中,分取一部分直接供作某项测定用的样品,称为测定样品。4种批的抽样4.1原则4.1.1抽样要由受过培训具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按本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抽样。4.1.2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查看林木种子有关堆装和混合的情况,所有

7、容器都必须具备标签并标记种批号。种批各容器或各部分的排列应便于抽样。33DB14/138—20054.1.3抽样时,应当确有证明该种批已经充分混拌均匀。如果种批很不均匀,抽样人员能看出袋间或初次样品间的差异时,应拒绝抽样,直至重新混合均匀后再进行抽样。4.1.4初次样品混合前,经检查每个初次样品的种子真实性,在混杂程度、含水量、颜色、光泽、气味以及其他品质表现方面是否一致的,可混合成混合样品。如初次样品没有很大差别,可以认为该种批种子是均匀一致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