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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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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机关事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国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开展了地方机关事务工作情况调研,向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15个副省级城市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发放了问卷,全面了解了截至2008年底各地方机关事务工作基本情况。目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我们将继续给予关注,及时反映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地方机关事务工作的现状。 一、机构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31个省区市中,26个省区市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占8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15个副省级城市中,12个副省级城市设立了机关
2、事务管理局,占80%。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陕西、新疆21个省区市和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10个副省级城市在政府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党委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机关事务工作;辽宁省和哈尔滨市在政府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不设立,但有专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广东、广西、云南和宁夏4个省区和广州市在党委和政府分别设立地方机关事务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
3、要求,国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司)开展了地方机关事务工作情况调研,向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15个副省级城市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发放了问卷,全面了解了截至2008年底各地方机关事务工作基本情况。目前,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正在进行,我们将继续给予关注,及时反映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后地方机关事务工作的现状。 一、机构建设情况 (一)机构设置。31个省区市中,26个省区市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占8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15个副省级城市中,12个副省级城市设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占80%。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
4、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陕西、新疆21个省区市和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济南、杭州、青岛、深圳、厦门、宁波10个副省级城市在政府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党委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机关事务工作;辽宁省和哈尔滨市在政府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不设立,但有专门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广东、广西、云南和宁夏4个省区和广州市在党委和政府分别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贵州、西藏、甘肃、青海5个省区市和武汉、沈阳、大连3个副省级城市在党委和政府都未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截至2
5、008年12月底,4个直辖市所辖95个区县中有64个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27个省区所辖341个市地州中有233个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中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湖南、广西6个省区所属市地州都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淄博、东营和荷泽3市组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方案也已经出台,2009年上半年将实现全省17市都设立机关事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的14个师都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15个副省级城市所属181个区县中有116个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中杭州、深圳和宁波3市所属区县都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多数市地州或者区县设立机
6、关事务管理局。 (二)机构名称。26个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天津、湖南、海南和新疆4个为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浙江、山东和重庆4个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河北、吉林、黑龙江、安徽和河南5个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福建、江西、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和宁夏12个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为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12个副省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成都、西安、青岛和厦门4个为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济南、杭州和宁波4个为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为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哈尔滨和深圳3个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机构
7、性质。26个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天津、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新疆16个管理局为行政单位,河北、内蒙古、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陕西、宁夏10个管理局为事业单位。12个副省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成都、南京、西安、长春、杭州、厦门、宁波7个管理局为行政单位,广州、哈尔滨、济南、青岛、深圳5个管理局为事业单位。 (四)机构规格。26个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新疆15个管理局为正厅级,山西
8、、内蒙古、辽宁、福建、江西、广西、海南、云南、陕西、宁夏10个管理局为副厅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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