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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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学第十章意外伤害保险1学习目标掌握意外伤害的含义;掌握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熟悉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了解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内容;2意外伤害保险概述(一)意外伤害的含义1.伤害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2.意外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2、3.意外伤害的构成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明显、剧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3(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是指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①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②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③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1)死亡给付(2)残废给付意外死

3、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嘱生活费给付等责任。保险经纪人考试试题案例分析4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一)保险期限通常较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期限长的也不超过三、五年。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二)保险金的给付方式较特殊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三)纯保费以保额损失率为基础计算意外伤害保险

4、的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这种方法认为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取决于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在其他条件都相同时,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所从事活动的危险程度越高,应交的保险费就越多。(四)责任准备金类似财产保险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5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一)不可保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

5、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6(二)特约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河漂流、摔跤等

6、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7(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8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和残疾。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

7、险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由三个必要条件构成,三者缺一不可:9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残废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

8、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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