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期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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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项目内容法条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四十八小时。诉前禁令裁定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应当立即执行。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专利法66.348小时裁定的执行。诉前证据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专利法67.3邮寄送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细则4.3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缴纳申请费细则95.

2、1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15日专利侵权纠纷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专利法60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

3、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前禁令解除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专利法66.4诉前证据保全解申请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该措施。专利法67.4除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1个月,该文件视为公告送达细则4.5已经送达。1一个专利无效补充证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细则67月据充证据。

4、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专利费用细则99.3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恢复权利请求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细则6门请求恢复权利。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提交证明文件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

5、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细则30.3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主动修改修改。细则51.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申办理登记手续请人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并予以公告。细则54.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专利评价报告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

6、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细则57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缴纳申请费细则95.12个月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按照专利合作条约提出并指定中国的专利国际申请(以下简称国际申请)进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缴纳优先权要求阶段(以下称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条件和程序适用本章的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专利法及本细细则101.2费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主动修改要求获得实用新

7、型专利权的国际申请,申请人可以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细则112.1国际申请在国际阶段作过修改,申请人要求以经修改的申请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的,应当自进入日起2个提交中文译文月内提交修改部分的中文译文。在该期间内未提交中文译文的,对申请人在国际阶段提出的修改,国务细则106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考虑。国际申请涉及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之一,在提出国际申请时作过声明的,申请人应当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书面声明中予以说明,并自进入日起2个月内提交本提交证明文件细则107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未予说

8、明或者期满未提交证明文件的,其申请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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