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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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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桦甸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学分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主线,以教师为本,整合域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探索科学有效的“学分制”管理机制,调动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研培活动的积极性,提高活动质量,依据参加活动的学时和效果,折算成学分,辅导站及相关研培部门进行审核统计,由培训部门对有效学分进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一、对象:桦甸市各级各类学校(园)参加教师继续教育的全体学员。二、范围:国、省、市、县、乡(校)各级行政和业务部门举办的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和水平的各种
2、研修活动(不含村级)。包括校长(园长)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全员各层次各类别等研修活动,活动方式包括:专题讲座(辅导)、教学研究、送课观摩、教学大赛、课题研究、论文(著作)交流等。三、学分数量与折算方法各级行政和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研修活动,均按相应学时折算学分进行统计登记,如无特殊规定,均按10学时1学分的方法折算(1学时规定为1小时)。按周期培训任务每位教师每年至少完成56学时、5.6学分的培训任务。四、“学分卡“使用管理程序1、培训部编制《桦甸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卡>》,下发到辅导站,由辅
3、导站安排使用和管理,由培训部审核登记(学分卡——五.一前下发)。2、学员参加县级及以上各级各类研修活动时,将此卡交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对达到学时规定且研修效果合格者,对学员学时、成绩评定事项进行登记并签字(或盖章),研修活动结束后,由辅导站进行初审登记,并在“学分卡”上签属意见,按期上交培训部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后,合格者即可获得有效学分。(管理人员:培训部门的班主任、教研部门的学科教研员、科研部门的科研人员、电教部门的研培教师及相关行政人员)“网联”学员的学时、学分由学习与资源中心按网联学
4、习要求进行考核登记。3、学员参加校本研修活动,由辅导站根据校本研修计划的完成情况、具体研修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教育教学工作成果进行学时确认和学分登记。辅导站要将本单位教师学习情况,每月5日左右(节假日可提前或延后1—2天),以电子文本方式上报培训部,乡(校)级层次的实行以辅导站为主,培训部抽检为辅的管理方式,县级及以上层次的以培训部为主的管理方式,由岗位负责人和部室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学分登记。五、学分登记办法(一)“网联”部分:由学习与资源中心随机进行学时审核登记。(二)文本培训部分:按A、B
5、、C三级培训的学时要求,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时成绩,考核合格者,由培训机构分别进行学时学分登记。其中:1、参加省级骨干班主任和省级德育工作者培训结业者,可免于A类课程的师德培训,按相应学时学分进行登记。2、参加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结业者,可免于A类课程的新课程培训,学时学分按合格标准进行登记,参加地级骨干教师培训班已结业的可免于B类课程的新课程培训,获得规定的学分。3、参加各级骨干教师按实际学时进行。其它方面获得的学分:学员参加各级研培活动的通知(计划或方案)和学习过程及评价过程(或证书),及时上报辅导站
6、,辅导站对学员学习情况确认后,按“学分卡”记分标准,进行登记,统计并记入电子档案。《桦甸市中小学教师(校长)继续教育“学分卡”使用标准》〉(略)。学分统计不计上限,年度按国(省)级3分,地级2分,县级1.5分,乡校级1分标准进行分级累计统计。超过各级标准,按标准分进行登记,累计达到5.6学分,视为年度培训合格,进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验印。六、相关要求:1、培训部门要树立大教育观,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强化整合优化意识,把促进教师成长,加快教师专业化建设真正落到以教师为本和岗位能力提高上来,不断探
7、究教师多渠道研修机制,营造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档案管理水平。2、辅导站要针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全面准确及时地完成研修情况登记和上报事宜。3、“学分卡”的填写要真实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发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学分。《学分卡》〉样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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