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教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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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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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张维珍绪论《合同法》框架一、合同法基础理论二、《合同法》总论三、《合同法》分论一、合同法基础理论这一方面的内容是合同的基础部分,是对合同法的基本了解,主要介绍:1、合同及合同法的基本概念;2、合同法的历史发展;3、合同法的作用;4、合同法的原则及其体系。二、《合同法》总论这部分是合同法的主体部分,也是要重点掌握的内容。主要介绍:1、合同的订立、内容及形式;2、合同的效力、履行;3、合同的保全、担保;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违约责任;6、合同的解释。三、《合同法》分论这部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介绍15种有名合同,重点介绍:1、买卖合同;2、赠与合同;3、借款合同;

2、4、租赁合同;5、运输合同;6、技术合同。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大陆法系:协议——合意之债、私法合同英美法系:允诺——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所确认的义务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二)合同的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

3、是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3.合同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练习: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为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到乙家D.甲鱼塘的鱼跳进乙鱼塘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二、合同的分类(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以当事人是否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划分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指仅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区分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意义在于:1、履行义务的顺序要求不同。2、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3、因过错致使不能履行的

4、后果不同。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依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偿付代价为标准划分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而不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其法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注意的程度及违约责任的大小。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三)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区分诺成

5、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意义:主要在于这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不同。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实际上是一个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问题。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五)有名合同(典型合同)和无名合同(非典型合同):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

6、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无名合同的法律调整———约定——类推相似合同——合同总则——债权总则——法律行为——民法基本原则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六)主合同和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合同是指不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不能独立存在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主合同和从合同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即从合同具有附属性,即它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并生效为前提。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七)

7、预约合同和本合同: 其分类标准是合同订立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预约合同: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指为履行预约合同而在将来订立的合同。此分类的意义在于: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预约合同的效力在于当事人应当订立本合同,但并发生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本合同的效力就在于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一章绪论——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八)确定合同和射幸合同:其分类标准是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内容)是否确定。确定合同:指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已经确定的合同;射倖合同:指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尚未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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