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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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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技术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达成的权利与义务协议。(提要)1.技术成果的归属;2.风险的分担;一、技术合同概述1、价款的支付方式(1)一次总算、一次总付(2)一次总算、分期支付(3)提成支付、预付入门费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例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约定的下列支付方式中
2、,符合规定的有( )。A.一次总算、一次总付B.一次总算、分期支付C.提成支付D.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2.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2)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3.技术开发合同1)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一方不同意申请
3、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非职务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某大学李、刘教授与四海公司签订了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由四海公司提供实验条件、经费并付报酬,由两教授研制开发可溶塑料制品。后技术开发成功,四海公司认为其出了钱,应当由其申请专利,大学校长认为两教授是学校的人,其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申请权应归学校。两教授认为,开发的技术不是学校交付的任务,也没有利用学校的物质技术条件;与四海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
4、规定申请专利的权利的归属,应当属于研究开发者。谁享有专利申请权?风险的负担技术开发风险的负担原则。第一,有约定从其约定。第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第61条。第三,按第61条不能确定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成果归属《合同法》第3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谁完成的,归谁。思考题P262甲工业公司设计了独一无二的
5、新型注塑机,一共生产2台。乙塑料制品公司得知消息后欲购买。双方约定:乙支付使用费550万元,甲方交付新型注塑机1台和全套资料;乙方可以仿造该新型注塑机并公开销售,但对生产新型注塑机的技术诀窍应当保密。后来双方发生争议。甲认为双方签订的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乙认为双方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你认为呢?——(十一)保管合同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另有约定的除外。1.除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不得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2.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的,保管人
6、证明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保管人,交付保管物品的一方称寄存人、寄托人。是寄存合同,为实践合同,标的是保管行为。寄存人的告知义务周女士是一位保龄球爱好者,而且酷爱宠物猫。一天,她去打球,顺便把猫也带上,由于球馆不让带宠物,于是她将猫用外衣包好带进馆中,然后将衣物和猫一起放在存物柜中锁好。打完球后,发现衣物和猫都不见了。周女士找球馆经理理论,要求赔偿,双方意见相左,话不投机。周女士一气之下告到法院,要求球馆赔偿衣物及宠物猫的损失共计8500元。
7、[问题]1.球馆应不应该赔偿周女士的衣物损失?为什么?2.球馆应不应该赔偿周女士的宠物猫的损失?为什么?(十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1.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2.储存期间届满,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例题】在仓储合同中,仓单持有人提前提取仓储物的,应当减收仓储费( )。仓储货物遭火灾客户获赔千万元中国法院网2003年8月13日,一场大火将上海吴淞肉类联合加工厂的第13、14号仓库烧毁,损失
8、惨重。上海辉隆船务有限公司储放在该仓库内的进口货物也付之一炬,造成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经认定,火灾原因是违章施工所致。为此,辉隆公司认为,由于吴淞肉联厂管理不当。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违约责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辉隆公司和吴淞肉联厂之间的仓储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吴淞肉联厂赔偿辉隆公司经济损失1219余万元,以及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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