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

《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

ID:52274606

大小:819.51 KB

页数:73页

时间:2020-04-03

《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_第1页
《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_第2页
《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_第3页
《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_第4页
《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合同法分则》PPT课件.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章合同法律制度(分则)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8分(2008年本章分值为0分,这是CPA《经济法》考试惟一的一次例外),2010年的分值为9分。自2001年以来,案例分析题均有部分考点来自本章(2008年只是一次意外)。其中,2001年(承揽合同)、2002年(借款合同)、2003年(技术合同)、2004年(建设工程合同)、2005年(融资租赁合同)、2006年(买卖合同、运输合同)、2007年(买卖合同、租赁合同)、2009年(技术合同)2010年(租赁合同)、2011(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最近3年题型

2、题量分析题型2009年2010年2011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0多选题1题1.5分2题3分2题3分案例分析题4分5分7分合计6.5分9分10分历年试题涉及的主要考点考点年份/题型买卖合同2006年案例分析题、2007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新制度多选题、2010年多选题、2011年案例赠与合同2009年原制度多选题、2010年单选题借款合同2000年多选题、2002年案例分析题、2003年多选题、2005年单选题租赁合同2003年单选题、2005年单选题、2010年案例分析题、2011年案例、2011年多选融资租赁合同2005年案例

3、分析题、2011年多选承揽合同2001年案例分析题建设工程合同2004年案例分析题货运合同2006年案例分析题、2010年多选题技术合同2002年多选题、2003年案例分析题、2005年多选题、2009年新制度案例分析题第一节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一、买卖合同(2011年案例)1.交付标的物(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2)交货地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协议补充的,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

4、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①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②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例题·多选题】2009年5月12日,甲因农忙借用邻居乙的一头耕牛耕地三天。5月14日,甲、乙两人又以2500元价格达成购买该耕牛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应在5月31日前付清价款。5月14日晚,当地爆发泥石流,导致耕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新制度)A.甲在5月12日取得耕牛的所有权B.甲在5月14日取得

5、耕牛的所有权C.耕牛灭失的损失由甲承担D.耕牛灭失的损失由乙承担【答案】BC2.转移标的物所有权(1)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提示】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即订立所有权保留条款。【相关链接】(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6、(2)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例题·多选题】乙向甲购买10台新型计算机,双方订立了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计算机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5年)A.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买卖合同生效时起转移B.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甲方交付时起转移C.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计算机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部价款时起转移D.如果双方约定,甲方先行交付计算机,在乙方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

7、,该约定有效【答案】BD3.标的物的风险负担(重点)【解释】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是指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应当由谁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可归责于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如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标的物毁损、灭失,不属于风险负担,应当按照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处理。(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释】所有权转移与否不是确定风险转移的标准。(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

8、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4)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