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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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6日信息来源:南通市如皋地方税务局字体:【大中小】  访问次数:32  我市上市公司伴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日益增多,为提升企业效益,回报广大股东,树立企业形象,不少企业推出了对经营层的股权激励计划,总局也适时制定了相关涉税政策,但纳税人及税务人员对此不甚了解,有必要对此进行梳理与解读。  一、主要体现形式  (一)按表现形式分类  股权激励按表现形式,有员工持股,经理层股票期权和管理层收购(MBO)。涉及期权的是经理层股票期权,它是指有条件地授予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和部分有突出

2、贡献的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一定的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的一种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其一,主要的激励对象是企业内部高级经理层和部分特殊员工,其二,它是一种权利,并无义务的成份;其三,股票期权一般行权期较长,采取分期行权的做法。  (二)按权利义务分类  股权激励按基本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分为现股激励、期股激励和期权激励模式,涉及以后期间取得的主要是后两种。期权激励从授予条件和获取是否支付对价可引申出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  期股激励是指公司和经理人约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权,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

3、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员工在没有真正取得股权以前,仅享有股票的增值收益权,并没有表决权。同时也无需资金的现时注入,机会成本降低。不过因购股价格已在事先约定,所以员工在接受期权激励之后也需要承担股价下跌的风险。  期权激励是指公司给予经理人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经理人到期可以行使或放弃这个权利,购股价格一般参照股权的当前价格确定。同时对经理人在购股后再出售股票的期限作出规定。期权激励模式中,企业是赋予员工在未来某一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企业股权的权利,员工到期可以选择是否使用该

4、权利。与期股激励相似,期权激励模式中员工仅享有股权的增值收益权,而不能行使表决权,资金也无需即时付出。然而,与期股激励不同的是,员工在接受期权激励后,仅仅表示他们拥有在未来以一定条件购得股权的权利,并且在预期损失的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他们承担的风险很小。  股票增值权,是指授予公司员工在未来一定时期和约定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被授权人在约定条件下行权,上市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授权股票数量,发放给被授权人现金。  限制性股票,是指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条件,授予公司员工一定

5、数量本公司的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二、 相关涉税概念  (一)  行权  “行权”,也称“执行”,是指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的过程。  (二)  授予日  “授予日”,也称“授权日”,是指公司授予员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选择购买股票权利的日期。  (三)  行权日  员工行使选择购买股票权利的当日为“行权日”,也称“购买日”。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可以购买股票的价格,一般为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市场价格或该价格的折扣价格,也可以是按

6、照事先设定的计算方法约定的价格。  三、 涉税政策应用  (一)主要涉税政策  目前股票期权涉税政策主要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财政部对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税》(财税[200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7、》(国税函[2009]461号)。  (二)涉税环节及计算  对股票期权涉税政策进行简单梳理,从授予日至行权后再转让等环节涉税政策可归纳为下表。行 为计税方法接受股票期权时  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另有规定除外)(授予日)行权日之前  股票期权一般不得转让;因特殊情况转让,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行权时(行权日)  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行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行权之后股票再转让  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

8、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注)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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