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ID:38635857

大小:25.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6-16

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_第1页
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_第2页
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_第3页
资源描述:

《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办理2018年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企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7〕5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16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222号

2、)要求,现将办理2018年稳岗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二、申报条件(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申报时无欠费;(二)2017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17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15%(去产能企业分流安置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不计入裁员范围);(三)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四)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三、申报资料(一)《成都市稳岗补贴申报表》(附件1);(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成都市稳岗补贴审核资料明细表》(附件5);(四)属于去产能的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

3、的证明。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1.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2.用工企业的的营业执照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3.《稳岗补贴申报委托书》(见附件2)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补贴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含电子版)(见附件4);四、补贴标准(一)企业的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7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4、(二)去产能企业补贴标准为去产能企业及其职工2017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五、申报方式、受理机构和申报地址(一)窗口申报。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经办窗口地址:新津县五津街道希望西路33号电话:82556412。(二)网上申报。按照《稳岗补贴网上申请流程》(见附件7)办理。六、申报审核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7月15日申报。如遇特殊情况,经申请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县同意后可延后申报,但不得超过2018年12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新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18年3月23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