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历年试题分类解释(法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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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理学概述:法理学很多人说难,我想主要是难在最后一个大题目,因为那是一个跨度相对大一些的题目,考察的知识点关联性比较强,需要从整体上把握。但是,由于法硕考试本身决定这个题目不会太难,而且其考试的重点基本上涉及到公正、平等、权利、法治这些基本的概念,只是从不同角度出题目让考生进行论述而已。比如04年就让考生从宪法的、法制史的角度进行论述平等,今年就让考生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论述权利。为了使解释更具有条理性,法理学的编排将放弃教材以及大纲的那些章节排列。按照法的本体、法的运行、法的演进、法与社会四个方面进行编辑。一、法的本体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历年试题:5.在法的本质问

2、题上,神意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2005]A.西塞罗    B.萨维尼    C.托马斯·阿奎那    D.托马斯·霍布斯68.结合给定的材料,分析法律作用的分类以及不同作用之间的相互关系。[2005分析]材料1:《管子·七臣七主》:“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材料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迷私有制社会中政府的职能时曾指出:“政府的监督劳动和全面干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材料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政治统治到

3、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维持下去。”16、权利是可能的,义务是必须的。[2001判断]17、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001判断]三、简答题(本题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2001]  简述法的社会作用与规范作用之间的区别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2002判断]4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2002]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2003]  A.柏拉图         B.托马斯?阿奎娜  C.卢梭        

4、  D.康德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2003]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  C.经济作用        D.强制作用27、强制性是法律固有的特性,其他社会规范不具有强制性。[2003判断]28、法律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与法律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系这两种说法的含义是一样的。[2003判断]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2004]A、  国家的历史传统B、国家的阶级结构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9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004简答]2、法的要素历年试题:6.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

5、则,这一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   )。[2005]A.法律规则规定的内容           B.法律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C.法律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D.法律规则所包含的社会关系10.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5]A.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最早来源于教会法B.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非法律意义上的权利相比,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代表着某种利益C.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相互关联,权利的实现离不开义务的履行D.法律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但是必须超越社会的文化发展6、只有法才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2000判断]3.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6、 )。[2002]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  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6、法律的两大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2002判断]43.简述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及其要素。[2002简答]29、在构成法律规范的条件、模式、后果等三种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模式。[2003判断]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2004]A、  假定B、行为模式C、法律后果D、概念3、法的渊源与分类历年试题:8.关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7、2005]A.就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陆地区的法律渊源而言,可以概括为以宪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主的法律渊源B.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的“法律”一词是在广义上使用的,除了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外,还包括其他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C.民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才能生效D.国际法不构成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14.关于法的分类的表述,能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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