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

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

ID:38605900

大小:3.01 MB

页数:61页

时间:2019-06-16

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_第1页
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_第2页
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_第3页
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_第4页
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_第5页
资源描述:

《外国法制史中世纪部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五讲:日耳曼法一、日耳曼人及其入侵1、早期日耳曼人的生活日耳曼人是对莱茵河、多瑙河以北诸多蛮族部落的统称公元前2000年至公元前5世纪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向多瑙河莱茵河流域迁徙公元前1世纪:恺撒《高卢战记》中的记载公元1世纪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日耳曼尼亚志》的记载盎格鲁人萨克逊人法兰克人哥特人汪达尔人伦巴底人2、蛮族入侵和建立王国和平渗透1、充当雇佣军,加入罗马军队2、以服军役为条件,作为“同盟者”居住在罗马帝国边境省份内。3、充当“隶农”,移植到罗马帝国无主土地上大规模入侵(4世纪)西哥特王国

2、汪达尔王国东哥特王国法兰克王国第五讲:日耳曼法二、日耳曼法的历史1、蛮族法典的编纂日耳曼法的最初形式是习惯法蛮族国家与蛮族法典代表性法典西哥特王国的《尤列克法典》法兰克王国的《萨利克法典》东哥特王国的《狄奥多理法典》伦巴德王国的《伦巴德法典》肯特王国的《埃塞伯特法典》西撒克逊王国的《伊尼法典》英吉利王国的《阿尔弗雷德法典》2、从二法并存到普通法二法并存日耳曼人使用蛮族法罗马人使用罗马法属人主义原则日耳曼法优先普通法摆脱属人主义法律统一地域法3、查理曼法律统一运动1、王室立法高于部族法2、国王控制

3、立法权3、王室法令3、王室法院系统和巡回裁判废止民众大会立法权贵族会议和法律智人团普通法令教会法令王室法院暨巡回法院地方法院(州法院、百户区法院)教会法庭限制和禁止“自力救济权”和“复仇权”第五讲:日耳曼法三、日耳曼法的基本制度1、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土地)马尔克公社土地所有制大土地占有制(封赏、委身)特恩权和采邑制农奴份地动产所有权较早确立动产的私人所有权所有权以实际占有该物为原则所有权转移以所有人的意思表示为标准2、债权法侵权与犯罪混同契约种类少且充满形式主义严格的债务担保制度宣誓履行扣押财

4、产扣押人身设定质权3、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制度家庭制度继承制度一夫一妻制买卖婚抢夺婚家长制(夫权、父权)只有法定继承制度不动产由儿子继承动产按顺位继承特别继承(武器和嫁妆)4、违法行为犯罪(侵犯公共利益)无故意过失之分犯罪的种类刑罚的方式侵权(侵犯个人利益)只注重加害行为和后果无限赔偿责任自力救济(血亲复仇)赎罪金和和平金5、司法制度审判组织普通法院王室法院教会法院民众大会郡法院百户法院领主法院诉讼制度侵权诉讼誓证制度刑事诉讼神明裁判和决斗纠问式自诉原则形式主义代言人职业第五讲:日耳曼法四、日耳曼法

5、的地位和影响1、日耳曼法与罗马法对待权利的态度注重团体意志注重个人意志责任原则客观责任主观过错法律形式具体抽象2、日耳曼法对中世纪西欧封建制法律的影响西欧封建法的早期形态西欧封建法的主要渊源封建等级制与亲兵制形式主义的延续神明裁判和决斗的证据形式3、日耳曼法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的影响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之一英国普通法的基础推荐阅读:由嵘:《日耳曼法简介》,法律出版社,1987年《萨利克法典》,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六讲:教会法一、基督教的历史基督教的历史概况罗马孕育基督教1、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

6、耶路撒冷,罗马占领期间。2、基督教产生后曾遭到长期迫害3、311年颁布“加莱里乌斯法令”,第一次允许基督教自由崇拜4、313年君士坦丁皇帝颁布“米兰敕令”授权许可宗教自由。5、392年狄奥多西皇帝颁布法令,确立基督教为国教。法兰克与基督教结合6、496年法兰克王国国王克洛维带领亲兵受洗,正式接纳基督教7、756年“丕平献土”,建立教皇国。教会分裂与政教斗争8、1054年东西教会大分裂,基督教分裂为东正教和天主教9、11世纪,亨利四世国王和格里高利七世教皇揭开政教斗争的序幕10、英诺森三世时期教皇

7、权力达到极盛11、13世纪末法王腓力四世和博尼法斯八世教皇斗争,教皇失败,史称“阿南宜的凌辱”,此后进入长达70年的“阿维农之囚”12、文艺复兴时期,教皇迁回罗马,试图重振雄风宗教改革第六讲:教会法二、教会法的历史和渊源1、教会法的概念教会法是指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规定基督教会的组织、制度、教徒信仰与生活守则、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继承、犯罪、刑罚、诉讼等各方面法规的总称。由于教会法的主要内容是一些宗教规则、章程和法规,因而亦称“寺院法”或“宗规法”从广义上讲,教会法泛指

8、整个基督教会(包括基督教三个主要分支即罗马天土教、东正教、新教及其他一些出这三种教派派生的各教派教会)在不同历史时期规定和编纂的各种规则和章程,但是,在法学著作和教科书中.般将指中世纪的罗马天主教会的法规。2、教会法的历史阶段形成期(4-9世纪)尼西亚会议(325年)和《尼西亚信经》主教裁判权的确认(333年)《使徒法规》(5-6世纪)教皇国的成立(8世纪)极盛期(10-14世纪)教会法的地位得以提高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改革(1075)英诺森三世权力达到巅峰教会法的内容不断完善,形成独立的法律体系宗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