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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4
《信托业务与资管业务比较浅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信托业务与资管业务比较浅析资管业务松绑后,规模出现了大增长,资管业务大有取代信托,成为资产管理的第二大金融部门。因为信托产品大部分都是300万大额才能买到满意的产品,100万左右的小额买信托相对来说比较困难,可挑选的产品范围比较窄,收益也相对比较低。所以以后小额的走资管通道将是一个趋势,资管项目风险控制和信托一样,甚至更严格,但收益相对信托会高一点,最重要的是100万小额基本是畅打。这就大大方便了客户挑选。一、分拆信托大额,满足大量小额客户购买优质信托的需求1.公募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资管”)用来发行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
2、是证监会提倡的金融创新的结果,未来基金资管和券商资管用来分拆信托或发起类信托产品是一种趋势。2.基金资管是证监会监管的产品之一,证监会监管产品统一要求资金托管某一指定银行,基金资管及券商不能接触客户资金,来保证资金安全。3.基金专项资管产品的合同是三方合同,其中一方是银行,所签合同银行和基金资管都已盖章,合同有明确规定,所募集资金由托管银行专项打入对应的信托账户。二、这类由基金公司子公司(资管公司)发起设立的产品,和信托产品其实并无多大区别。现在资管刚起,这块的业务对于资管公司来说和信托构成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他们有重叠和替代的地方,也有
3、共同合作的空间。对于产品的设计和发行也类似,可称为类信托的产品,同时,这里提及的也是固定收益的产品。这些资管公司由证监会批准,相关的风险也和信托产品类似。具体来说,融资方、项目、担保方、抵押物、还款能力、资管公司实力等因素都是需要考虑的。如果资管公司想要和信托公司共同开拓或者参与财富管理领域,它的产品必须不弱于信托的,而且都需要更加突出各自的竞争优势,不然就没有了业务与市场了。尤其是业务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肯定会非常慎重,相关的项目资源部分是来自于基金公司(母公司),并且是优质的,这样才能让投资者接受认可。而且资管公司会和信托合作发产品,
4、这样双方都有分担风险和收益,对投资者则意味着双重风控审核,而且也就会接受的更容易了。三、法律依据1.什么是基金公司专项资管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特定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2.投资范围:“(1)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2)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投资于第(1)项和第(2)项规定资产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称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设立专
5、门的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引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九条,2012年9月26日)四、认购条件单个客户认购专项资管计划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募集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但不得超过50亿元人民币;(二)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三)客户不少于2人;(四)客户人数在200人以下,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不受限制。”(引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2012年9月26日)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发布了新的《基金
6、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办法》,替换了实施仅1年零1个月的老办法;2012年10月31日,配套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这两个规定均于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的是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开放资产管理业务,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针对单一客户和多个客户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允许其设立准入门槛仅为2000万元注册资本的子公司,开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金融市场之外的非标准化股权、债权、其他财产权利和中国证券会认可的其他资产,这与信托公司集合信托计划的投资范围区别不大。附表:信托资管产品类型单一资金信托定向资
7、产管理集合资金信托专项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监管办法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一法两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办法、定向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集合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天和财富市场部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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