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

ID:38517169

大小:77.5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6-14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_第1页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_第2页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_第3页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_第4页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 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8]10号一、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征缴和分配管理工作。对于总机构与非法人分支机构均在我市范围内的企业,不采取就地预缴办法,统一由总机构作为一个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实行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办法的企业暂定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三级及三级以下分支机构,统一计入二级机构测算。2、铁路、邮政、国有银行、石油等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的,全额上缴中

2、央国库,不实行本办法。3、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营业税、增值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以及上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实行本办法。4、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机构的,不实行本办法。企业计算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包括其境外营业机构。二、基本方法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处理办法,总分机构统一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的地方分享部分,25%由总机构所在地分享,50%由各分支机构所在地分享,25%按一定比例在各地间进行分配。

3、(一)统一计算其中: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税率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分别按适用税率缴纳。例:某总机构适用税率25%,下属分支机构A适用税率15%,分支机构B适用税率25%。08年一季度,A实现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B实现200万元,则该总机构统一计算的应纳税额为100x15%+200x25%=65万元。应在A、B间分摊的为65x50%=32.5万元。之后再按A、B三要素的比例进行分摊后缴纳。(二)分级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管理(三)就地预缴按照计算结果就地预缴(四)汇总清算总机构负责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五)财政调库三、税款预缴(一)预缴方式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应根据核定的应纳税额,分别由总机构、分支机构按季就地预缴。预缴方式一经确定,当年度不得变更。(二)就地预缴总机构统一计算,总机构、分支机构分期预缴。1.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款。总机构在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因素及权重: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7-12月份按上年)各省市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权

5、重依次为0.35、0.35和0.3。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参与分摊;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第二年起不参与分摊。其中: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职工工资,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资产总额,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分支机构分摊预缴额计算举例:某总机构在外省市有2家非法人分支机构A和B,08年一季度统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06年度A营业收入

6、300万元,职工工资30万元,资产总额1000万元;B营业收入100万元,职工工资10万元,资产总额800万元。A、B应分摊的预缴总额=100x50%=50万元。A的分摊比例=(300/400)x0.35+(30/40)x0.35+(1000/1800)x0.30=0.6937B的分摊比例(计算公式同上)=0.3083A分摊的预缴额=50x0.6937=34.685万元B分摊的预缴额=50x0.3083=15.415万元2、总机构就地预缴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25%,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

7、与总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3、总机构预缴中央国库税款。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剩余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所缴纳税款收入60%为中央收入,40%由财政部按照2004年至2006年各省市三年实际分享企业所得税占地方分享总额的比例定期向各省市分配。上例中总机构需就地预缴税款25万元,再直接缴入中央国库25万元。(三)汇总清算    各分支机构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统一由总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根据汇总计算的企业年度全部应纳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境内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多退少补。

8、补缴的税款由总机构全额就地缴入中央国库,不实行与总机构所在地分享。多缴的税款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收入退还书并按规定办理退库。(四)其他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不实行跨地区分享,按中央与地方60:40分成比例就地缴库。需要退还的所得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收入仍按现行管理办法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