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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2
《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书甲方:__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乙方:____________(已婚育龄妇女)为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负责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掌握其节育情况,免费为乙方提供避孕节育措施。2、负责与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免费并及时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与乙方的定期联系制度。3、为乙方提供规定地方的计划生育技术部门的地址,以便接受技术服务。4、负责为乙方安排生育
2、计划,办理生育审批手续,统计上报出生人口。二、乙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2、乙方离开户籍地前应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参加一次健康检查,按规定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外地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3、乙方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或村(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乙方在外出期间应每三个月或半年,由乙方或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向甲方提供一次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或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向甲方
3、通报一次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5、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甲乙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仲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服务管理档案乡镇(办事处)_________村组(社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_太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结婚时间申请时间身份证号流动
4、类型户籍地址电话配偶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电话联系人居住地址电话生育节育情况发证时已生育男女办证前康检时间现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原因应收征金额已征金额村(居)委意见负责人(盖章)年月日计生合同证号发证机关意见负责人(盖章)年月日婚育证明号现居住地址从业单位居住地址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电话注销时间原因备注流动类型包括:家庭户流动、夫妻同地流动、夫妻异地流动、个人流动、其它。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单归档卡流出前康检证明粘贴处寄回信息通报单粘贴处说明:1、流出到泛长三角、环渤海区域(即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5、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的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寄回信息通报单不少于2次,间隔不超过6个月。2、流出到其它省份已婚育龄妇女,每3个月提供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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