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住宅地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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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加坡房地产业发展背景1.1基本概况新加坡是一个人口密度较高的城市型国家。怎样在有限的土地上建造国民所需要的住房,并将房价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一直是新加坡政府极为重视的问题。新加坡政府长期坚持以政府分配为主、市场出售为辅的原则,在房地产市场上牢牢掌握了主动权,既解决了大部分国民的住房问题,也有效地平抑了房价。地域狭小,人口密度大(5900人/km2),经济发达(人均GDP超过25000美元)。1.2新兴国家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与我国房地产市场类似。1.3文化特征文化多元,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华人占人口总数77%)。1.

2、4经济模式“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政府是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代表者,是经济发展的计划者、组织者和协调者。2.新加坡房地产业发展历程考察环节顺序为:时间、环境、政策措施、政策结果。2.1时间1959年-1964年环境:59年,全国共有人口158万,其中47%没有住房。政策措施:60年颁布《建屋与发展法》,根据该法令设立建屋发展局,制定了“五年建屋计划”。政策结果:建房速度明显加快,从原来每年平均建设1000多套提高到10000多套,到64年底,已有40万人住进公共组屋。2.2时间1964年-1973年环境:房屋已有一定量,居民收入继续提

3、高。政策措施:64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鼓励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组屋;65年创办中央公积金制度,成立中央公积金局,公积金缴费率随经济和房地产业状况不断调整,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工具。政策结果:房屋供给继续大量增加,房地产业发展资金逐步得到解决。2.3时间1974年-1987年环境:房荒问题已处于解决的边缘,大量高档公寓出现。政策措施:74年,成立国营房屋与城市开发公司(HUDC),专门建设大型五居室套房,凡家庭月收入在4000新元以下者均可购买,使中等收入家庭可以购买国家提供的公共住宅。政策结果:房屋建设向高层化、高密度的方向

4、发展,在满足居民需要的程度上,新加坡住房自有率达到了80%,超过了加拿大(78%),澳大利亚(76%),前联邦德国(76%),英国(71%),美国(70%)。2.4时间1988年-至今环境:随着收入水平和经济的发展,房荒问题得到解决政策措施:87年,政府制定特准住宅产业计划,放开公积金购买公共住宅的范围;89年7月起,开发局把购房登记制度改为订购制度;自89年起放开HUDC套房购买对象的限制,居民可以随便购买,但是购房价格与收入相关。政策结果:购房者受惠范围扩大,房屋质量普遍得到提升。3.新加坡经济发展历程考察环节顺序:时间、产业

5、政策、主导产业、人均GDP增长情况。3.11959年-1965年产业政策:进口替代政策。主导产业:转口贸易,脱离殖民经济人均GDP增长情况,详情见图(略)。3.21966年-1975年产业政策:经济多元化,开始发展电子产业,同时启动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出口导向型工业,制造业产值迅猛增长。人均GDP增长情况,详情见图(略)。3.31976年-1980年产业政策: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以电子工业为先导;同时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电子、金融、贸易。人均GDP增长情况,详情见图(略)。3.41981年-1989年产业

6、政策:引进高技术产业,提高服务业质量。主导产业:高技术产业、金融、贸易。人均GDP增长情况,详情见图(略)。国际竞争力领先世界,人均收入在亚洲仅次于日本和文莱3.51990年-至今着重发展金融、航运、贸易等第三产业,同进扶持制药、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的高科技企业的发展。GDP连续强劲增长。附:新加坡经济发展历程及人均GDP增长趋势图新加坡人均GDP增长趋势图4.新加坡土地制度目前,新加坡公共部门持有全国80%的土地。负责修建政府组屋的建屋发展局可以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但私人房地产开发商必须通过土地批租来有偿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政府

7、对组屋的开发成本进行严格控制,通过优化使用土地、节约设计成本、提高施工效率等手段来降低成本。4.1土地所有制度主要有国有和私人所有两种形式,其中国有土地又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国有土地,由作为政府部门所属的土地局掌管;公有土地,由作为半官方机构的法定局,如建屋发展局、港湾局、民航局以及其它社会团体所掌握和使用。目前,国有土地约占53%,公有土地约占27%,私有土地只占20%左右。4.2土地征用制度根据《土地征用法》规定,凡为公共目的所需的土地,政府都可强制性征用。为了防止滥用《土地征用法》赋予的权力,政府详细规定了征地程序、操作流程和

8、土地补偿标准。4.3土地交易制度采用拍卖、招标、有价划拔和临时出租等方式,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使用者。出让后的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买卖和租赁,但年限不变。使用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若要继续使用,须经政府批准,再获得一个规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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