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坪小学教师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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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梨坪小学教师请假制度二、请假制度1、教师因事病需要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指突发事件及人力无法抗拒的),事后可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2、有事必须先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再离校,无假条不算假。3、凡是请假人员必须事先安排好班级工作和教学工作,要在请假条后面注明代班及代课人,否则领导不予准假。4、凡是领导在假条上签字批准的事、病假,由教导处按假条后的代课人发放代课通知书,学校领导或其他教师因公外出所任课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发放代课通知书,期末按代课通知节数给代课人员一定的补助,代课人要保证所代课程的质量。5、凡教导处发放了代课通知书和请假人委托的

2、代班者,应承担一切责任,负责按旷工论处。6、学校不放农忙假,杜绝教师请假做农活。7、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影响正常工作的均以旷工记处。8、凡参加本专业有关的培训,进修学习、函授、自考及论文答辩按出勤对待,若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不享受假。9、凡属于转行而参加的各种考试,所请假一律按事假对待,不予享受。10、对各类假期,上级有关规定有调整,则学校以上级规定为准,及时作调整。三、请假权限(1)中心小学:一天以下(含一天)的假由教导主任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的假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的假由校长审批,六天以上的假由

3、学区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2)村级学校:三天以下(含三天)的假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的假由学区审批,六天以上的假由学区加注意见报教育局审批。教学点一人的学校,有事要安排好学校工作,请假由学区审批。二、假期待遇: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和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全勤奖、加班费等概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2、事假。学校工作日内请事假,按规定,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天,2天以内,按出勤对待,两天以上者,应自己支付代课金,按规定扣发基础工资日平均数。另外根据实际请假天数在年度综合考核时扣分。3、病假。学校工作

4、日内请病假,一般病(不住院)假,没有医疗单位证明和检查报告者,均按事假对待。经教育局批准,重病住市、县医院者可享受病假。连续请病假六个月以上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精神病和癌症患者除外)。4、婚假。婚假一般要求在假期办理,若是特殊情况,不能推移到假期办理的,可享受一定的假,本乡的享受5天婚假,外乡、本县的享受7天,外县的享受10天,外省的享受15天。5、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3--5天丧假,赴外地奔丧,酌情给路程假,因故延长须请事假。6、产假。女职工的法定产假为90天(包括假期、双休日、节假日。产前15天,产后75天),

5、产假必须凭医院证明请假,请假时就明确返岗上班时间.7、护理假。男子陪产假(晚育护理假),假期为5天,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一、考勤制度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1、按请假制度中所享受的各类假,不扣工资,超过享受期限按规定扣发工资。2、凡未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的均按旷工论处。3、教师必须按时到校,按时上、下课。迟到、早退以“分钟”为单位计算,按每次迟到、早退的实际分钟数累计计算,累计迟到、早退40分钟折合旷课一节,累计旷课六节折合一天旷课,请假累计40分钟折合一节课事假,累计六节课折合一天事假。4、早操、课间操、放学站队均计入出勤(指规定参加的人员)。其

6、中一项累计六次折合一天旷工,请假六次折合一天事假。5、星期日晚例会及教学研讨会必须参加,其中一项累计四次折合一天旷工,请假四次折合一天事假。6、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教师必须参加;不参加者按时间长短记为旷工,请假者记为事假。7、教师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到位工作,实行签到制度,坚持教学时间坐班,有无课必须到校,无课不到校者均按旷工论处。8、建校,义务劳动属于正常出勤,不参加者按旷工论处。9、利用节假日处理公务,按加班对待,每加班一小时补助10元。一天补助60元。二、绩效与工资、年终奖挂钩制度1、考勤挂钩(1)全学期出全勤者奖300元(由学校给予奖励)。(2)教师超规定

7、享受假一天,扣日基础工资,旷工一天扣日工资总额。代课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3)学校工作日内请病假,一般病(不住院)假,没有医疗单位证明和检查报告者,均按事假扣发工资。经教育局批准,重病住市、县医院者,可享受病假。连续请病假六个月以上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精神病和癌症患者除外)。(4)旷工十五天以上者,扣发一月工资,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上报教育局处理。(5)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不参加者旷一节按两节计算,请假者记为事假。(6)学区召开的会议一般不准假,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按事假规定扣发工资,旷工者扣日工资总额。迟到、早退者分别按考勤制度第三条折算方法扣

8、发工资。(7)考勤单独实施奖惩,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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