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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11
《西华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西华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条总则为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文化科技活动,规范学生行为、创建良好校风学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奋发成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测评方式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奖扣分制度,所有奖扣分应实事求是,应有原始依据(如正式文件、相关证书、检查记录或主管单位可查询结果等)。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学生个人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内向班集体据实申报加减分项目,并提供相应材料证书。各班组成由班主任、学生代
2、表组成的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在新学期开学初一个月内完成测评工作。3、各加分、扣分项目,原则上以评优、评奖文件界定的时间为限。4、加分项涉及到同一活动(比赛)项目不同级别获奖,或同一作品不同级别发表、获奖,或一人担任多项职务,均不累计加分,只加最高分。5、同一违纪事件如遇多项目扣分则累计扣减;同一违纪事件如遇不同层级处分则扣减最高分。6、加分、扣分中的弹性项目分值由主管教师、班主任或学生代表根据实际表现、性质程度轻重等予以打分。7、每人每学期综合素质基础分为70分,加上奖扣分后所得总分即为个人综合素质总分(每学期综合素质总分不超过100分)。8、综合素质总分为学生评优评奖、参加
3、党校培训和荐优入党等提供参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德育素质测评应至少75分,各类积极分子的德育素质测评应至少75分第三条测评细则(一)学习表现1、一、二年级(以参考时间为准)外语过四、六级者分别加3分、6分;三、四年级(以参考时间为准)过四、六级者分别加2分、5分。2、一年级过计算机国家二、三级者分别加3分、5分;二年级及以后过计算机国家二、三级者分别加2分、4分。3、过普通话二甲者加2分,过普通话一乙者加3分。4、获得国家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会计证、秘书资格证等)加2分/项;高级或涉外证书另加0.5分/项。5、考试获单科第一(班级排名)加1分,此项
4、可累计加分。6、成绩较上学期班级排名进步10名次者加1分,进步20名次者加2分,进步30名次者加3分。(二)宣传科研1、积极撰写稿件,被校内刊物采用的加0.5分/篇,在学校职能部门工作简报上发表有关我院工作情况的稿件加1分/篇,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2、在省级及以上报刊等发表文章加4分/篇,在校报、市级报刊等发表文章者加2分/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3、获得到省级科研立项者加6分/人次,获得到校级科研立项者加3分/人次。4、在国内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加6分/篇,所发论文必须在期刊网中能检索到并上交刊物原件。5、参加社会实践,获校级优秀调查报告者加3分/篇,院级优秀调查报告者
5、加2分/篇。以上作品须署名为商学院方可加分,属合著的加分乘以1/2。(三)社会活动1、凡担任校学生会正副主席(4-5)、校团委正副秘书长(4-5)、院学生会正副主席(4-3)、院团总支副书记(4)、班长(3)、团支部书记(3);校、院两委会委员,职能部门学生助理、班团委员、社团正副理事长、助理指导员、助理班主任(统一加2);其他各类学生干部,如室长、军训助理教官、干事(统一加1)等。以上任职至少任满一学期方可加分。2、参加各类比赛,获得全国性比赛一、二、三等、优秀奖获得者,分别加10、9、8、7分;省级比赛一、二、三等、优秀奖获得者,分别加8、7、6、5分;市校级比赛(包括
6、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面向全校发文各类比赛)一、二、三等、优秀奖获得者,分别加6、5、4、3分;院级比赛一、二、三等、优秀奖获得者,分别加4、3、2、1分。其他学校职能部门下属组织或社团组织的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2、1、0.5分,且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3、刷新校体育记录者加7分/人次。4、在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获得国家、省、市先进表彰的分别加6、5、4分;获得校级三好标兵加5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加3分,其他各类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军训学员、党校优秀学员等)加2分;获得院级三好标兵加3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
7、干部加2分,其他各类积极分子、先进个人加1分。以上2-4项属集体奖的加分乘以1/2。5、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积极得到认可或认证者(需提供相关证件统一加2),加1-3分(如无偿献血等)。6、虽未担任学生干部,但能热心主动为集体、同学服务,得到公认者;或积极为学院发展、学生工作献计献策,被采纳者;或做好人好事有一定积极影响者,由班级评定小组讨论决定加1-2分(统一加1)。(四)劳动卫生1、获得校优秀寝室、星级示范寝室等加3分/人,院优秀寝室、星级示范寝室加2分/人;2、教学楼和公共区域等卫生检查以100分为基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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