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378324
大小:221.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9-06-11
《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实施细则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温鹿政办〔2011〕188号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藤桥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鹿城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的实施细则》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此件公开发布)—12—关于鹿城区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作的实施细则为解决市区老住宅楼平顶屋面渗漏和隔热差的问题,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推动城市建筑“第五立面”的规范化,巩固城市拆违成果,根据《温州市区老住宅楼
2、平改坡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将平改坡工作纳入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实施多层住宅屋顶“平改坡工程”(以下简称平改坡)要在不影响相邻建筑日照,符合结构、抗震、规划、消防等条件下,将已按规划成片建设的多层住宅楼(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除外)的平顶屋面改造为坡屋顶,同时对该幢住宅楼外立面进行修整,切实改善老住宅楼性能和美化建筑物外观。二、职责分工(一)各街道(镇)具体负责辖区内平改坡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编制本辖区年度平改坡工作计划并报区住建局备案,全面负责本区内平改坡
3、工程设计方案确定,落实工程质量监管,并对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及时向区住建局通报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12—(二)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的平改坡工作,按实际需要编制本区年度平改坡计划,对平改坡工程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方面实施监督,及时对各街道(镇)平改坡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区政府。(三)规划鹿城分局、区城管与执法局、鹿城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做好屋面整治相关工作。(四)区审管办配合各街道(镇)组织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会审以及竣工验收工作。三、组织实施(一)选点原则1.原则上以城市道路沿线多
4、层住宅为主要改造对象;2.房屋与周边建筑物、景观不相协调,要求成片、成块、成线改造;3.道路拓宽后,外露的标准房陈旧、平屋面漏水严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4.建成时间在1985年至2000年的具有合法产权,且加坡后房屋总高度在24米以下的住宅楼。(二)改造模式平改坡工程分为业主出资改造和政府资助改造两种模式。平改坡项目需征得该幢建筑全体住户的书面同意。1.业主出资改造。对平改坡后顶层空间可加以利用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空间利用受益人(顶层业主)出资,—12—受益人除支付屋顶改造的有关费用外,还
5、应支付该幢住宅楼外墙立面修补、涂料出新、有关外墙管线更新及小区配套设施完善提升等费用,作为受益业主为非受益业主所做的公益性贡献。改造资金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该款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受益业主只享受可利用空间的使用权,不计入产权,今后如遇征收须无条件拆除,征收单位可按建安成本价适当进行折价补偿,不计入安置面积。行政企事业单位自有住宅,其平改坡整治经费由产权单位负责出资改造。2.政府资助改造。对平改坡后顶层空间无法利用的,可由政府资助改造。该项目坡顶空间属房屋的公用部分,任何人不得圈
6、占使用。对擅自使用,影响房屋消防安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三)项目申报办理和实施1.申请。平改坡工程须由该幢住宅楼顶层各业主达成共同实施意向,并作为实施意向人,将申请意向提交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向属地街道(镇)提出申请。各街道(镇)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同时报区住建局备案。2.受理。各街道(镇)对涉及改造的住宅楼,会同区住建、规划、房管、城管与执法、消防等单位进行现场查勘,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由意向人征求整幢大楼全体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对由原产权单位管理
7、的房屋还需征求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意见。同时,各街道(镇)在该住宅楼及周边建筑物醒目位置张贴公告,并在鹿城区政府网站—12—上予以公示,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业主或原产权单位及相关利益者无合理反对意见的,各街道(镇)方可受理该项目的申请,并列入工作计划同时报区住建局备案。3.设计。项目实施意向人或各街道(镇)要做好平改坡工程的委托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原则上应由该项目的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改造方案应遵守以下平改坡设计要求执行。(1)根据建筑物不同的使用性质、不同位置,对景观的影响
8、程度,不同的建筑体量,采取不同的加坡方式。(2)坡顶分为两坡、四坡及坡顶等形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建筑体量、建筑平面形状加以选用。坡度、色彩、材料必须同整个周边环境统一,且同建筑物立面相协调,应进行整体设计。(3)加坡后建筑物必须确保与相邻建筑的日照间距符合建筑技术规定。(4)对于屋面上有空调机、冷却塔等机器设备的屋面,应首先结合坡顶整体设计,对设备应采用阁楼、小坡顶等方式加以遮挡,尺度应同建筑整体协调。(5)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