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ID:38377967

大小:17.0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6-11

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1页
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2页
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3页
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4页
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宁省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劳发〔2007〕144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及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建筑业企业:现将《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二〇〇七年七月

2、三十日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大劳发〔2007〕46号),妥善解决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务工期间的工伤和医疗保障问题,根据《大连市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大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大政办发〔2006〕14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两险),实行市级统筹。(一)市及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做好企业农民工两险费的征缴及农民工参保档案的建立工作,并做好

3、参保类别标识;(二)市及各区、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做好企业农民工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手册》的制作、发放工作,并负责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医疗服务管理;(三)大连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农民工缴纳两险费的补助及备案工作。第三条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为现有的农民工办理两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为农民工领取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手册》。对新录用的农民工,应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后,在上岗前为其办理两险参保缴费手续。第四条企业在为农民工首次办理参保缴费的,须提供以下材料:1、

4、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A4纸两份)及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2、《单位参保农民工增加花名册》(一式三份,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经办人)。第五条企业农民工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已经参保缴费的,须提供《单位参保农民工增加花名册》(一式三份,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经办人)。第六条企业办结缴费手续后,到农民工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证》和

5、《医疗保险手册》,并提供以下材料:1、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两张近期一寸照片;2、缴纳农民工两险缴费收据;3、《大连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供养人登记表》。第七条企业须建立参保农民工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手册》发放明细,办理后应及时交给农民工本人持有,农民工本人要在发放明细上签字确认。第八条企业要根据每月农民工人员增加、减少情况,填报《单位农民工增加花名册》和《单位农民工减少花名册》(各一式三份),及时报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办理单位增减人员变更手续。第九条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以

6、及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企业应及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保险关系。第十条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月缴纳。新参保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费率,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现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有关文件确定;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第十一条企业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季度缴纳。企业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第十二条农民工个人不缴纳两险费。第十三条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为农民工

7、缴纳两费,逾期不缴纳的,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第十四条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停止缴费后,从应缴费而未缴费之日起,停止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由所在企业按规定支付其各项工伤待遇。第十五条企业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从次月1日起停止农民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对按时、足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的农民工,在统筹区域内流动的,不需重复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第十七条对流动期间无法连续缴纳两险费的农民工,再次缴费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重新计算医疗保险等待期。第十八条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从缴费次日起,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或职业病的,按《大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大政办发〔2006〕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