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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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盾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出资第六章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第七章股东会第八章董事会第九章监事会第十章法人代表第十一章股权转让第十二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十三章公司分立和合并第十四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五章附则1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李文慧、姚澄雪、杨承宜等十方共同出资,设立卫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

2、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卫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邮政编码:570228。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初期主要产品为防盗版传播系统,目标客户为饱受盗版之苦的教育培训类网站或机构。在获得稳定客户后,公司将对自身的网站进行升级,努力变成一个综合类下载网站(拥有电子书、视

3、频等),配合防盗版传播系统,推广正版,打击盗版。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八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

4、十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姓名出资方式一出资额出资方式二出资额出资时间货币20土地使用权802012.03.21货币20知识产权502012.03.21李文慧货币20实物202012.03.21货币152012.03.21货币152012.03.2110货币102012.03.21货币102012.03.21货币102012.03.21货币102012.03.21货币102012.03.21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

5、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6、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股东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股东享有参加或推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法行使表决权、质询权。(

7、二)股东依法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认购公司新增资本。(三)股东之间依法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五)股东有权提议、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六)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七)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八)股东依法享有继承权。(九)股东依法享有请求司法救济权。第十六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10(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应缴付的出资额。(三)公司成立后,不得抽回出资,对公司债务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

8、限承担责任。(四)出资填补义务(五)追加出资义务(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第十七条 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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