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实训

《合伙企业法》实训

ID:38345200

大小:4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6-10

《合伙企业法》实训_第1页
《合伙企业法》实训_第2页
《合伙企业法》实训_第3页
《合伙企业法》实训_第4页
资源描述:

《《合伙企业法》实训》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合伙企业法》实训1实训项目起草一份合伙协议2.实训目标知识目标:熟练掌握合伙企业的基本法律的规定。能力目标:学生掌握《合伙企业法》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运用其有关规定,起草合伙协议。正确表达合伙的意图,明确合伙协议的构成要件,达到运用《合伙企业法》的目的。素质目标:培养书面表达能力,合作意识和法制意识。3.项目时间安排学完合伙企业法以后作为课业由学生课下完成,做完后可以利用2课时组织学生交流。4.实训场地教室或多媒体实训室5.实训内容①2-5人自愿组成一组,②学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伙项目拟定合伙协议③要按照合伙协议的主要事项写出合伙协议;④要按

2、照合伙协议的格式起草合伙协议。6.实训准备①明确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对《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合伙协议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②了解合伙协议的格式;③搜集合伙协议示范文本;④合作各方讨论合作内容,各方权力义务;⑤将讨论内容写进合伙协议。7.成果形式一份合伙协议实训考核拟订合伙协议的考核分为两部分:内容分和形式分(百分制)协议内容:协议条款内容全面。(20分)条款内容明确,可实施。(20分)内容有创意,贴近学生专业实际。(20分)写作形式:格式正确。(10分签字手续完备。(15分)书写整齐,无错别字。如果是电子版,要求排版美观整齐。(15分)实训操作指导

3、—合伙协议书范例背景材料东河县刘庄村名刘立明、刘立光、李伟和宋辉与2006年10月15日商议合伙办砖厂,并就企业名称、出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等事项书面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约定:合伙企业名称为刘庄砖厂;合伙人以现金出资,其中刘立明5万元、刘立光4万元、李伟3万元、宋辉2万元;缴款期限为2006年10月底前。4人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刘立明为负责人;存续期间暂定5年。合伙人违反协议约定,破坏企业经营或违反生产管理纪律,其他合伙人都可以提出退伙或将其除名。合伙企业有刘立明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请根据以上情节拟写一份合伙协议注意事项:要

4、按照合伙协议的主要事项写出合伙协议;在背景材料中如有未表述清楚地事项,可以按合伙协议的要求添加进去;要按照合伙协议的格式起草合伙协议。实训步骤:对背景材料进行深入了解;明确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了解合伙协议的格式。合伙协议书合伙人:刘立明,男,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东河县刘庄村;合伙人:刘立光,男,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东河县刘庄村;合伙人:李伟,男,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东河县刘庄村;合伙人:宋辉,男,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东河县刘庄村。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伙宗旨合伙经营,共同收益,同担风险,发展刘

5、庄村经济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红砖的生产和销售。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5年,自2006年11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刘立明出资人民币5万元,合伙人刘立光出资人民币4万元,合伙人李伟出资人民币3万元,合伙人宋辉出资人民币2万元.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06年10月31日以前缴齐。合伙人逾期不缴或未缴齐的,应对应缴而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14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

6、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一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1)需承认本协议;(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2.退伙:(l)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

7、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受让人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人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刘立明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协议;(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物品;(4)支付合伙债务;(5)超过5万元的事项要由合伙人共同商议,否则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

8、项。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活动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