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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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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矛盾陈鹏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08级法律的目的是维护正义,惩治邪恶,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使人们能够自由而有尊严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历史上,无数仁人志士一直为推进国家的法制进步而作出不懈的努力。为了解决纠纷和矛盾,就必须尽可能多地对日常生活的种种行为设置准则,让其有法可依。并且要做到法律条文合情合理,表述清晰,无歧义,这样才能保证在司法程序中只能被一种方式解读,否则就会造成法律的无法执行。问题就出在合情合理上。法律虽然是在专家学者的主持下,经过人们的广泛讨论而制定的,但是由于合
2、情合理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也就导致了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必然会出现矛盾。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矛盾在现实中有许多具体而生动的体现。例如在上海火灾发生后,虽然通过司法程序惩罚了相关的责任人,并对遇难者和伤员的家属进行了赔偿,可以说,哪一项都是严格按照规则而采取措施的。但是这些仍旧无法消除这些家属心中的悲痛。再比如说在三鹿奶粉的维权事件中,虽然经过司法程序,也对受害者的家属按照法律进行赔偿,然而,一切都不可以重来,某些影响和阴影也是无法抹灭的。还有在某些收藏品失窃案后,虽然能够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并对收藏家
3、进行赔偿,但是有些收藏品已经破损或者已经无法追回,也无法弥补收藏家实际的物质和精神损失。从这些角度来看,有些时候,规则之治对于矛盾的解决也是无力的,而且这种矛盾始终贯穿于我们的生活。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矛盾是由许多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这是一个必然的现象,而且也无法完全消除。首先,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矛盾很多是因为精神损失无法有效得到弥补而造成,而每个人对于精神和心理伤害的感知程度是不一样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境况下,其感知的程度也是不一样的,因而,赔偿程度也就无法精准计算。例如,同样是被窃取相同市价的收
4、藏品,赔偿的价格应该是基本相同的,但有的收藏家会为自己曾经收藏时付出的努力特别惋惜,因而非常痛苦,而有的收藏家如果生性豁达的话,虽然会有惋惜之情,却不至于有很大的心理伤害。因而规则之治解决纠纷的程度就不同。其次,法律意识的不同有时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无论现行的法律存在何种需要改进的地方,但既然此法律仍有效,在司法程序中就必须全力地贯彻,这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平。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却想因为自己的个案,让司法结果成为法律的例外,无论如何固执己见,这都是不可行的,甚至可以说是非法的。当然,另一部分具有相当
5、法律素质的人,在遵守法律的同时,积极对现行法律不适宜、不完善的地方提出质疑和批评,促进法律的完善,这是对法制进步的贡献。再者,相同的规则之治在不同的地区解决纠纷的程度也不一样。据互联网信息,上海大火后,遇难者家属获赔96万元,虽说金钱不能衡量生命,但是很多网友对赔偿数额深表质疑。上海作为全国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如此索赔在数额上应该也是居于全国前列,但是相比当地的生活成本来说,还是偏低。甚至有网友因此感叹说,人命竟然不如房子值钱。但如果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赔偿的效果应该会好很多。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却会
6、导致了不同地区公民的司法权益的不公平。最后,有些案例虽然是根据法律而判决,但是解决纠纷的时间也会严重影响解决纠纷程度。“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是对此种影响因素的极佳表述。如果正义不能被及时伸张,那么正义的理想和信念就会被逐渐磨损,也是对坚持正义人们的摧残和打击。而伽利略就是其中非常典型的代表。1633年6月22日,宗教法庭宣布哥白尼学说为邪说,判处伽利略终身监禁,宣布《对话》为禁书,然后,逼迫伽利略进行发誓。直到1979年11月11日,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才决定为伽利略平反,为他恢复名誉。伽利略被判
7、刑的年代是17世纪,他生活在政教合一的国家,因此,当时的法律不允许他的“异端邪说”存在,进而对其人身进行摧残。时隔300多年后,关于他的判决才得到了具有官方性质的更改。而这个时刻,他早已离世,无法享受法律重新赋予自己的自由和正义。这是科学史和法律史上的双重悲剧。轰动全国的赵作海一案也是在服刑10年后才得以真相大白。虽然按照法律启动了国家赔偿程序,但是10年的光阴却永远不会复返,从这点来讲,是无法赔偿的。这同时也暴露了在我国司法过程的实践过程中,“无罪推定”并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因此,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
8、之间必然会出现矛盾,哲学的观点也告诉我们,矛盾是始终存在的,并且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而我们要做的,是尽量平衡事物之间的矛盾,使形势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和转化。首先,法律在保障公平性和严肃性的同时,要充分重视法律中人性的关怀。让对于人性的关怀能切实贯穿于司法过程中,而不是使法律成为一种冷冰冰的、高高在上的工具。这样看来,在制定法律的时候,不应设置过多的条条框框,而应适当留出灵活处理的余地。当然,这个度必须经过严格的把握,广泛的讨论后才能确定。这也需要法官有着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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