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市民社会解剖与人解放理论_以马克思_论犹太人问题_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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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第9期法治研究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剖与人的解放理论———以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为基准胡兴建*马克思作为伟大的思想家,本身又是一个犹太世俗。当“基督教国家”把“国家形式降低为外观时,人,他在其重要著作《论犹太人问题》中通过分析犹太也就同样把宗教降为外观”&",两者都不伦不类。人问题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作出了诸多深刻而精国家通过政治解放而脱离宗教束缚的同时,人也辟的探讨和剖析,并指出了进一步的批判和革命以寻通过国家这一中介而获得了政治解放。人可以把自己求人的解放的道路。其所表达的民族观、宗教观和革的全部非神性,全部人的自

2、由寄托在国家的身上,国命精神对我们当代社会仍具有启迪意义。《论犹太人家就犹如黑格尔所说的是“地上行进的神”。’"国家就问题》分为两个大的部分,分别针对布鲁诺·鲍威尔的把人和人的自由联系了起来。但人对于宗教的政治上“犹太人问题”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的超越,并不是完全的、彻底的超越,并没有真正的废力”而作。除宗教。鲍威尔认为,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彻完成政治解放的国家,就其本质而言是与人的物底解除,因而只要犹太人与其他人都放弃宗教,他们质生活相反的一类生活,即物质生活这种自私生活的就能因成为公民而得到解放。马克思

3、认为,此观点既一切前提就不再带有政治性,它们作为市民社会的特片面又自相矛盾。因为鲍威尔“批判的只是‘基督教国性继续存在于政治国家范围之外,存在于市民社会之家’,而不是‘国家本身’,他没有探讨政治解放与人类中。由是,人过着两种生活———政治生活与物质生活,解放的关系,因此,他提供的条件只能表面地毫无批分别受公法与私法的规范。人基于政治而从宗教中解判地把政治解放和普遍的人的解放混为一谈”。!"放出来,也就把宗教从公法领域驱逐到了私法领域。("通过对不同国家(法国、德国、美国)有关犹太人宗教信仰不再具有政治性和公共性质,而只是一种私问

4、题的考察,特别是通过对政治解放已经完成了的美人信仰。可见,政治国家的完成并没有彻底的废除宗国进行考察,马克思发现,“甚至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教,宗教还存在,只是换了一种存在方式,变了一种存了的国家,宗教不仅仅存在,而且是生气勃勃的、富有在领域。政治国家的成员之所以还信奉宗教,其原因生命力的存在,那么这就证明,宗教的存在和国家的在于个体生活与群类生活、市民生活与政治生活之间完成是不矛盾的。”#"可见,政治解放后,宗教不仅没有的二元性。“宗教仍然是这种国家的成员的理想的非消失而且发展壮大了。世俗的意识,因为宗教是在这种国家中实现的人的

5、发马克思认为,所谓宗教信徒的政治解放就是国家展阶段的理想形式。”)"宗教之于政治解放后的国家成从宗教中解放出来,此时国家作为国家排除了宗教,员还有必要性。其在法理上获得了完全的统一。$"此时,国家乃是“自由此可见,宗教从政治上解放出来以后,依然存为”的存在,它不再依靠宗教给予合法性。国家“会获在,只是换了存在的方式。宗教信徒和自己作为公民得和现实思想的普遍性,即自己形式的原则”%"的矛盾,只是一般的世俗矛盾,即作为市民社会具有。如果国家并没有超越教会,比如说“基督教国家”,它本身某种宗教信仰表现的特殊部分和政治国家之间的矛就是一

6、种矛盾。因为基督教强调神圣,而国家则指向盾。国家的政治解放并不等于现实的人从宗教中获得*作者简介:胡兴建,男,1980年出生,四川会东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理学教研室教师,法理学专业博士生。18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解剖与人的解放理论解放。所以,认为犹太人要获得政治解放首先得从犹过特权、公会、等级等与国家直接联系起来,就是说旧太教中解放出来是荒谬的。犹太人和一切其余的宗教的市民社会直接具有政治的性质。那么个人的特定市信徒不放弃他们的宗教也可以获得解放,这是政治解民活动和特定市民地位就具有了普遍的性质而不单放的本质,也是政治解放

7、的不彻底性、局限性。政治解是个人的。政治革命必然要打倒专制的封建主义,摧放本身还远不是人本身的解放。毁一切特权、公会、等级。这样就摧毁了赋予个人的特获得政治解放以后,不放弃其“信仰特权”的犹太定市民活动和特定市民地位以普遍性质的载体。于人不仅能得到公民的权利,而且还可以获得一般权是,一方面形成了真正的个人,他特定的生活活动和利,即人权。马克思认为,“不同于droitsducitoyen(公特定的生活地位只具有个人意义,另一方面,形成了民权)的droitsdel’homme(人权),无非是市民社会的具有普遍性质的国家事务,这种国家

8、事务是不受市民成员的权利,就是说,无非是利己的人的权利,同其他社会特殊因素的影响而独立存在于观念之中的东西。人并同共同体分离开来的人的权利。”!"马克思深刻分封建社会瓦解了,只剩下自己的基础——人。这种人析了这一人权(droitsdel’homme)的本质及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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