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武生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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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讨论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健全教学督导管理制度,促进校系两级教育教学督导工作与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条例。第二条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以人为本,服务教学,督导结合,以导促督,以导为主”的工作理念。第三条教育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以服务于教学和教学管理为宗旨,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以教学信息收集为手段,对整个教学实践活动进

2、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及时客观地向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及教学双方反馈教学现状、问题、质量等教学工作信息,并提出改进建议。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教育教学督导室和教学单位设立系(院、部、中心)教育教学督导组两级督导组织。第五条教育教学督导室是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强化质量监控,密切配合其他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独立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第六条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员主要由离退休教授、副教授组成。第七条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督导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的基础力量,参与实施学校教

3、学质量监控和管理活动,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重点掌控教学质量变动态势。第八条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督导组组成:1.由本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教研室主任、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较好的教师组成。2.设组长1名,可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人数占本单位专兼职教师的15%左右;秘书由本单位指派。3.督导组成员应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熟悉教育教学工作业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工作职责并参加有关活动。三、工作职责第二条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室的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对学科专业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4、。2.负责督导青年教师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3.深入课堂听课,评价教学效果,及时交流指导,并将听课评价结果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4.参加教研室活动,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等进行指导。5.开展师生座谈,听取、收集教学信息,交流了解师生教学动态。6.负责与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督导组联系,综合督导信息。7.负责每两周定期向校领导作书面的综合反馈,提出督改建议。8.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和提高督导工作质量和水平。9.负责编印《教育教学督导简报》,通报督导工作信息和动态。10.

5、负责教育教学督导室工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11.参与常规教学检查、教师讲课竞赛评比、教学质量评价、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考试巡考等工作。12.参与新教师引进考核工作。13.负责起草督导工作相关规章制度。14.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条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督导组的主要工作职责:1.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每人至少听课20学时,听课应覆盖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2.听课重点主要涉及“三类”课程(实验课,各类教改实验班、教学改革课程,核心课程及精品课程)、“三新”课堂(新开课

6、、开新课、新教师的课)以及综合评教教学效果较好(排名约前10%)和较差(排名约后10%)教师的课。3.听课后做好听课记录,如实填写《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课堂教学评价表》,客观评价,每周由本单位督导秘书统计《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督导员听课汇总表》(电子文档),传送至教育教学督导室办公室。4.对听课过程中所发现的教学违规行为或教学事故,及时报教务处。5.及时向听课对象和所在教学单位反馈听课情况,认真分析,对听课教师的教学方法、手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6.根据学校督导工作安排,做好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

7、,适时召开工作交流会,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每学期进行督导工作总结。四、督导方法第二条对教学单位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性检查。采取听(听课、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的反映)、看(查看教学条件和管理软件等)、查(抽查教学文件、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评(对教学条件、状态、效果等进行评价)等方法,客观地掌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是否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是否严谨、规范,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第三条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

8、了解教学信息。第四条以个人或集体方式开展教学督导活动。第五条根据学校和教学单位的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第六条及时将听课或检查情况反馈至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负责人。第七条及时将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等督查意见反馈给相应的教师。五、附 则第八条本条例经校务办公会批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条例由教育教学督导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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