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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第6卷第5期广东土地科学Vol.6No.52007年10月GUANGDONGTUDIKEXUEOct.,200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分析袁小荣(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摘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济发展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如何协调统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否彻底物权化的关键,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对此进行了尝试,然而遗憾的是物权法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化却不是那么彻底。本文从物权法理论的角度出发,指出了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所在,最后有针对
2、性地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物权法AnalysisofContractualOperationRightofLandinPropertyLawYUANXiao-rong(East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Shanghai200042,China)Abstract:Howtoharmonizethefunctionofeconomicgrowthandsocialsecurityofthecirculation
3、ofcontractualoperationrightofland,isthekeywhetherthecirculationofcontractualoperationrightoflandcanbepropertyright.ThepropertylawhasbeenpassedinMarch,2007,butitisapitythatpropertyrightofthecirculationofcontractualoperationrightoflandisnotsothorough。Thispa
4、perisfromthepointviewofthepropertylaw,pointouttheproblemofthecirculationofcontractualoperationrightofland,andanalyzethereasonoftheproblem,advocatesomeadviceonhowtoperfectthesystemofthecirculationofcontractualoperationrightoflandfinally.Keywords:Contractua
5、l;operationrightofland;circulation;propertylaw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经营权的流转,就赋予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承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类进行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将土包经营权的独立处分权,而独立处分权又是直接支配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规定的立法尝试,这将解决我力的具体体现。所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直接支配力,国立法上长期模糊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尴尬。但是,就是土地承包经营人在法律或合同允许的范围内,有确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法属性并不等于在实践
6、权决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何种态度和措施,是自中一定会实现,还需要一个将其真正物权化的过程。所己在承包土地上经营,还是出让给他人经营,是让后人谓真正物权化是指真正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的继承承包土地,还是赠与给他人,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特性,将其与其他物权摆在同等位置。然而遗憾的作价入股作为出资,还是租赁给他人经营,只要不妨碍是物权法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化却不是那他人,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都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自己么彻底,以下将从物权法的角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的事,于他人无关,特别是与土地所有人无
7、关,不受土物权化改造进行分析。地所有人非法干预,亦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独立的选择权、决定权和处分权,其中的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基础独立处分权是核心[1]。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既然承包经营权对于权利人来说是一种独立的用更加能够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强农民投资的益物权,那么依据物权法原理,物权具有支配性,物权信心,充分利用土地,增加经济效益。权利人就有权对物权标的或者物权本身行使占有、使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分析用、收益、处分等相关权能。因此可以说允许土地承包第5期袁
8、小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分析272.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未尽统一,前后矛盾押,而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未允物权法第12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许设定抵押。而物权法仍然沿用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不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第129条又规定土地承包经仅有背于法理,而且也有害于实践。法律应当允许土地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承包经营权抵押,理由:(1)为了能够为发展农业建设的,应当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