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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8
《多方筹措经费用 发展职业教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多方筹措经费用发展职业教育制定企业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统筹办法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教育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早在1994年,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就下发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常委发[1994]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文件规定“提高企业教育费的统筹比例,把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职工工资总额的1%统筹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为贯彻落实30号文件精神,常州市人民政府1995年8月11日下发了《批转市教委、计委等部门〈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
2、政办发[1995]76号),通知明确了“该项经费的征收工作,市区由市劳动局实施,解交财政专户储存。考虑到职业技术教育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所征费用的80%原则上按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当年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20%用于补贴各类职业技术教育的重点建设和特殊需要”。根据常政办发[1995]76号通知精神,我局主动与市财政局、地税局协调,于当年12月15日联合发文《关于筹集常州市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通知》(常劳培[1995]226号),提出有关实施办法,对筹集范围、筹集标准、筹集办法作了具体规定,明确由“市劳动局委托银行以同城委托
3、收款的方式按季收缴,解交市财政专户存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属筹集范围内的企业必须按季上缴,不得拒付;凡逾期不缴或因企业存款不足等原因造成滞纳的,则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为做好收缴3工作,分管局长亲自挂帅,同时还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收缴工作。多次召开有关部门、行业、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分管局长和工作人员不辞劳苦、不顾劳累,跑遍了全市大大小小的银行,克服了种种困难,为我市职业教育经费收缴做了大量细致富有实效的开创性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截至2002年底,共筹集经费近4000万元,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作出了
4、积极的贡献。这项经费的筹集,对技工学校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而对职业中学可以说是锦上添花。但是,征收工作从一开始就困难重重,主要是企业拒付或银行托收后又是被企业反托,有的是企业反映的存款不足,对逾期不交的企业缺乏可行的制约措施。仅97年欠交、拒付或要求减免647万元,其中欠交463.1万元,拒付132.6万元,要求减免的51.3万元。产生欠交、拒付主要原因是委托银行以同城委托收款的方式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暂行办法及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要求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后,使
5、得征收工作更难进行。为解决企业欠交、拒付等问题,确保企业职业教育经费收缴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应缴尽缴”。2002年,我局从提高经费收缴率大局出发,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收缴办法,主动与市地税、财政部门会商,研究改进企业职业教育经费收缴办法。2003年初,我局起草了《常州市市区企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政府统筹部分的征收管理办法》,并由市政府以常政办发[2003]69号文下发,在全省率先将这项工作移交地税部门收缴。文件规定:“各类企业按本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足额提取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其中1.5%留在本企业,0.5%由市政府统筹。企
6、业职业教育和培训经费政府统筹的0.5%部分由市地方税务局按季征收,各企业应按规定主动向地税机关申报交纳。征收期结束后,地税局应将收取的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及时缴存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逾期未按规定交纳的企业,按财政部财综字[1995]5号文规定,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这项经费改由地税部门征收后,收缴率大大提高,2003年至今,三年来累计征收4500万元,平均每年征收1500万元,较原来提高近三倍。我市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每年均可分配约800万元。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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