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的法律性_法律思维与日常思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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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7月求是学刊July,2006第33卷第4期SEEKINGTRUTHVol.33No.4□社会转型与法律多元●本期视点:法学方法论研究日常生活的法律性———法律思维与日常思维的关系12陈金钊,范春莹(1.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威海264209;2.山东经济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摘要:在哲学解释学兴起以后,法学家已开始将独断解释与探究解释的方法结合起来使用,思维的融贯性被抬到很高的位置,传统的解释理论已被论证理论所取代。但从法律思维的主流倾向看,法律思维仍然表现为在不背离法治原则的前提下对法律灵活运用。解释学的转向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根据法律进行思维的模

2、式。这构成了日常思维与法律思维的根本区别。日常思维与法律思维的界限并不是恒定的,在法治社会中二者是相互影响并不断变化的,但这种变换主要是通过提升日常生活的法律性来实现的。关键词:法律思维;日常思维;法律解释;法律方法作者简介:陈金钊(1963-),男,山东莘县人,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法学方法论研究;范春莹(1974-),女,河北沧州人,山东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山东经济学院教师,从事法学方法论研究。中图分类号:D90-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06)04-0081-06收稿日期:2006-03-20“在我们每天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很

3、少意识到化的进程中,法律的神秘又被推到了极端,出现了法律的存在或运行。我们付款,是认为这是应该法律思维与日常思维的分裂。与这种分裂倾向相的;我们尊重邻里的财产,是因为那是他们的;我反,在法治社会中也出现了另外一种倾向,即日常们靠马路右边走,是因为这样做是谨慎行事。我生活中又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法律性。这样,大众们很少去考虑这些我们界定为‘应该的’、‘他们的日常思维与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生活的“自然”的’或‘小心驾驶’的集体的判断和程序。”[1](P31)性与法律性就经常处于矛盾之中。我们该如何认在一般公众的心目中,法律离我们日常生活的世识这种矛盾呢?界很遥远。“然而,在我

4、们的社会生活里,随时随通过电视转播观看美国棒球运动员地渗透着一种平常而实在的法律。”[2](P32)诸如出一辛普森杀妻案的审判过程,普通观众大生、死亡、婚姻、停车标志、警服、证书等无不显示都认为是辛普森杀害了自己的妻子,但着法律的存在。在当代社会中“,我们对法律的体法官却不理会多数人的判断,公开宣判辛普森无验既是陌生的,又是熟悉的;既是我们生活插曲式罪。但在后来所进行的民事审判中法官却又认定的事件,又是一种恒常的特征;既非常严肃,又是辛普森的民事赔偿责任。这引起了包括中国观众幽默和消遣的源泉;既与我们的生活不相干,又是在内的许多人的疑惑。细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大组织我

5、们生活的中心方式。”[3](P33)法律既平常又众只是依据自己的日常经验进行模糊的判断。而神秘,平常是因为其到处可见,而神秘则是因为其在法律上宣判某人有罪,是需要充分的证据以及规则数量庞杂、原理高深难测。在推进法律职业缜密的逻辑推理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公众可能—81—关注的事实是否被证据所证明?即使被证明法律生活中,人们的思维活动往往不追究事物中所蕴人还要考虑所使用的证据是不是运用了合法手段含的思维规定,而是直接接受关于事物的存在、属获取的?如果某种证据属于“毒树之果”①,就得性、形式、功能等方方面面的规定,把这些规定当运用证据的排除规则,这是日常思维者所不关心作理

6、所当然的自明性存在。”[2](P16)日常思维与法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从自己的感情偏好出律思维都属于有规定的思维,只不过法律思维规发来对人对事进行评判,这种做法与法律职业者定性是法律。抽象的法律给定了思维的大体趋的思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不久前在成都发生了向。在一个人的头脑中,法律思维与日常思维是见义勇为者被劫匪告上法庭的事件。此事一出,交织在一起的,只是为了学习与研究的方便,我们公众群情激愤,纷纷谴责劫匪的人格,甚至对受理才在著述中对此加以区分。该案件的法院也意见很大。但是作为法律人,却但我们应注意到,在现代社会中,日常生活中应当对此进行理性的分析。因为任何人,

7、即使是融入了越来越多的法律性。从法学家分析社会的被宣告有罪的人,他仍然享有最基本的人权。导景象中我们可以看到,纯粹的日常思维越来越少,致劫匪一死一伤的行为,到底是见义勇为者的故即使很平常的生活,法律人都能把它与法律联系意伤害,还是阻止犯罪、捉拿嫌疑人的必要行动?起来。在法律人看来,法律已渗透到日常生活的这不完全是由常人的评说就能解决的。按照法治各个角落。这当然带有法律扩张的“帝国主义”倾的要求,必须交由司法机关并经认真审核才能作向。但是这也确实是法律影响思维方式的重要方出最后的裁断。当然该案最后以见义勇为者胜诉面。我们不能把法律的边界设置在职业法律人的告终,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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