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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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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窗口服务指南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一、报审须知申请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蓝图:水、电、建,设计单位设计说明文件)二、审核程序项目受理→现场勘察→内部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三、审核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受理
2、后3日内派员进行实地勘察,一般工程7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15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30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五、联系电话:0593-3837311古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窗口服务指南室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一、报审须知申请建筑工程装修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二
3、)装修施工蓝图(含平面图、立面图、吊顶图、吊顶及墙体剖面图、电气图、灭火器配置图);(三)进行装修的建筑或所在楼层的原建筑平面图;(四)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验收合格的法律文件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受理凭证;(五)装修施工图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装修涉及消防设施布置调整的,还应当提交具备消防设施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消防设施调整图。二、审核程序项目受理→现场勘察→内部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三、审核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受理后3日内派员进行实地勘察,一般工程7个工作日内核发
4、审核意见书,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15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30个工作日内核发审核意见书。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五、联系电话:0593-3837311古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窗口服务指南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一、报验须知申请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七)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水、电、建蓝图)、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八)包含涉及消防内容的监理评估报告;(九)消防产品登记表;(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委托监理单位监
6、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提交施工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二、验收程序项目受理→现场验收→内部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三、验收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消防验收,在消防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验收意见书。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五、联系电话:0593-3837311古田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窗口服务指南室内装修工程竣工消防验收一
7、、报验须知申请装修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装修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二)建筑装修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三)装修工程所在建筑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受理凭证(装修工程消防验收与所在建筑消防验收同时进行的除外);(四)消防产品、设备和主要装修防火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五)一套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单位竣工说明;(六)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七)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对装修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有委托监
8、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装修工程还应提交施工单位的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二、验收程序项目受理→现场验收→内部审批→核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三、验收时限申请材料齐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派员进行消防验收,在消防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验收意见书。四、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福建省消防总队《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五、联系电话: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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