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8038604
大小:32.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5-24
《合理用药的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1本欲治病反受伤 “慢点走,慢点走,多走几步……”王振丰练习行走的时候,他的妻子郭敏总是在旁边不停地提醒。郭敏说,王振丰的视神经和运动平衡神经都受到了损伤,走路一颠一颠的,经常摔倒。 现年43岁的王振丰本来很健康,2006年为了治疗一场小病而服用的几片药,让他变成了这个样子。 郭敏回忆说:“2006年,由于单位不景气,我下了岗,在家做点小生意,他(指王振丰)在单位做维修工作。4月28日下午,他回来说嗓子疼得厉害,让我去给他买点药。”于是,郭敏来到附近的一家药店,对药店的店员说:“我爱人嗓子疼得厉害,拿个含片,另外还有什么药更好的,
2、最好能让他吃了赶快好。”药店的销售人员说,青霉素V钾片疗效不错。 “我们老百姓啥也不懂,觉得他们卖药的肯定懂,所以就买了那个药。”郭敏说。 王振丰按说明书吃完药就去上班了,郭敏也出去摆摊。下午四五点钟的时候,王振丰嗓子实在疼得受不了,又回到家里,没过一会,便昏倒在地。邻居们发现后拨打了120,并且把郭敏找了回来。 “我回来一看,他浑身黑紫黑紫的,像乌鸡一样,在地上躺着。这时,急救车也来了,把他送到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抢救。”到达医院后,医生立即下了病危通知。 医生了解了王振丰的用药情况后,对郭敏说:“估计是青霉素过敏导致的,你把
3、从药房买药的小票留着。” “当时小票已经撕了,还是邻居帮我们从垃圾堆里找回来,粘起来,也不知道具体有什么用。” 过了几天,医生对郭敏说:“我们只能治到这个程度了,再没有啥手段了,你丈夫得转院,他需要做高压氧治疗。” 于是,王振丰被转到了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经过一个月的高压氧治疗以后,王振丰脱离了危险,但是仍旧昏迷不醒,后来又被转到甘肃省人民医院,经治疗,王振丰终于醒了过来。经过4个月的治疗后,王振丰能下地了,但是仍然面瘫、目光呆滞,走路一颠一颠的。当时,治疗费用已经花了十几万元,家里的条件不允许王振丰再继续治疗了。 “把他接回家以
4、后,我要在家照顾他,接屎接尿,喂饭喂药,弄不好正在尿的时候就摔倒了,浑身是屎尿。”郭敏无奈地说,“他那个手现在什么都干不成,吃个饭都得我给他往嘴里喂,而且他的眼睛也不行了。” 当年8月,甘肃省电视台播出了一个有关处方药管理的节目,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在节目中讲到,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谁不凭处方卖出去的处方药出了问题谁要负责。 这个节目点醒了一直忙碌的郭敏,她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了那家药店,经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该药店在2006年4月28日给王振丰销售青霉素V钾片及甲硝唑片时,未作处方药登记,违反了《药品管理法》
5、第十六条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违规经营药品”。对此,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该药店作出了给予警告、责令7个工作日之内改正的行政处罚。 后来,有人对郭敏说:“你丈夫已经残疾了,你们得去打官司,让药店赔钱。”郭敏说:“过去我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打官司,但现在只能走这条路了。我们老百姓对专业性的知识了解很少,事情发生以后,听别人说才知道什么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作为老百姓,我就是去买药,是药店的人给我推荐的药,结果把人给吃坏了,他们就得负责……” 2诉诸法律讨公道 为了讨个公道,王振丰和郭敏夫妻俩
6、走上了诉讼之路。 根据律师的建议,2007年3月22日,郭敏带王振丰到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是:王振丰由缺血缺氧性脑病所致的重度运动障碍构成一级伤残。 随后,王振丰及郭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那家药店一次性赔偿医疗费、后续康复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75万元。法院受理了他们的起诉,并开庭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期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法医学会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对王振丰遭受损害的原因进行了司法医学鉴定,鉴定意见为:“王振丰所遭受的损害与服用青霉素V钾片有因果关系,符合青霉素过敏致‘过敏
7、性休克’的诊断。”专家们指出,青霉素属抗生素类药物,容易发生过敏反应,按照抗生素类药物使用原则,青霉素无论使用何种给药途径(包括口服、静脉滴注、肌肉注射)都应进行过敏试验。而药店向郭敏销售青霉素V钾片时,并未对患者王振丰进行上述过敏试验。 药店方称,他们在向郭敏出售青霉素V钾片等药品时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核程序,营业员不存在向顾客推荐处方药的行为。在出售药品时,执业药师对购药人郭敏提供的处方和购药人所购买的药品信息都进行了登记,履行了应有的审核手续。药店方还提出,鉴定机构仅对王振丰的病案进行讨论,在“详细阅读病历”和法医查体后便作出了鉴定
8、结论,而没有进行任何临床医学诊断,因此,对王振丰提供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提出质疑,要求重新鉴定。 法院认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是本案的关键证据,但由于该鉴定是原告自行委托进行的,被告未参与鉴定过程,因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