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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04
《《市场营销学》课程论文 (3)》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5年3月课程考试《经济法学》论文卷纸要求:1.满分100分。2.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无错别字。3.抄袭、不按规定题目写作的论文以“0”分记。4.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分析清楚;作用定性分析要清楚;论点、论据充分、确实,结论完整;评定成绩评语:题目:论经济法的社会本位价值取向【摘 要】经济法上的社会本位,就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本位思想,而经济法的本质就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对整体经济生活的介入,以消除自由放任和极端个人权利本位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因此,经济法具有社会本位性,即经济法立足于社会整体,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
2、基本目标,具有社会法的基本属性。现代经济法是社会本位的法。经济法只有坚持社会本位的价值理念,才能完成时代赋予它的历史使命。【关键词】经济法,社会本位“本位”是一种工具性的分析方法,或者称之为研究范式。就其核心内涵而言,无非是指“中心”,当然还包括基本观念、基本目的、基本作用和基本任务等派生性内涵。人们常说权利本位或义务本位,意即以权利或义务为中心,以权利或义务为基本观念、基本目的、基本作用和基本任务,构筑法规范体系。以主体价值的选择为标准,法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本位-国家本位、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国家利用法实现其政治统治,建立和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秩序,这种以“国家中心”
3、为价值取向的法就是“国家本位”的。《经济法学》经济法是社会化的产物,是适应经济和市场社会化的迫切要求,为解决社会化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应运而生的。它是社会价值的体现,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并超越统治阶级的“国家利益”,而关注真正的社会利益,其固有的基本价值取向是社会本位。一、确立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现实意义经济法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产生的,同时,在解决政府失灵的过程中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经济法存在的独特价值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国家制定经济法最直接的目的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
4、题,解决两个失灵是经济法的宗旨所在,也是社会本位原则的宗旨所在。经济法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法律。市场主体是自利型的,它不会主动追求公共利益;市场本身又只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市场在运行过程中还会迷失方向;而国家则是各市场主体利益的代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己任,可以克服市场本身所带有的缺陷。,要让市场机制本身来对市场失灵加以克服是不现实的,因此国家运用公权力以经济法的形式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针对不同缺陷采取相应具体制度加以矫正,以使市场获得最理想的资源配置效率,最终确保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
5、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的可能性。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为此,就需要政府从最大限度地消除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入手,针对政府失灵的两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如确定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经济职能双向重塑的总体思路;从
6、理顺政府利益关系入手保证政府干预的公正、超脱;规范政府于预职能及行为:加强对政府调控行为的监督;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程度;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调控的某些领域等),在克服和矫正市场失灵的同时,更要防止和补救政府失灵,明确国家宏观调控的内容,加强宏观调控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经济法的制度体系。二、从法律理性的视角审视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征《经济法学》如果说国外“以社会法学派为代表的法哲学群体以‘社会化’为基调对法律进行了新的观察和理解,突破了近代社会传统的法观念的局限,扩展了法律理论和实践的范围,为现代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必须的新的法观念。”那么如今国内法学界则对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特
7、征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初步达成共识。面对日益加快的社会化进程,传统法律部门民法和行政法也在力求适应并作出变革,但由干它们固有的属性使它们并不能完全做到。民法是个人本位、私权本位、自我救济和意思自治的法;行政法是调整公共行政管理关系、以政府为本位、实现国家利益和规范公共行政管理行为的法。总之,随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某些私人利益受到普遍的公共利益的限制而形成社会利益。私法与公法的相互交错,出现了作为第三法域的中间领域、兼具私法和公法因素的社会法。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立足于整体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它以维护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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