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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实施细则(2014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13年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娄勤俭2014年3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2013年第22次常务会议决定:一、对下列10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1陕西省开发建设神府榆地区水土保持实施办法(1990年4月6日发布)2陕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1990年11月17日发布,2011年2月25日修改)3陕西省限制
2、痴呆傻人计划生育试行办法(1991年12月31日发布,2011年2月25日修改)4陕西省地质资料汇交管理规定(1992年1月7日发布)5陕西省禁止早婚早育规定(1992年4月6日发布,2011年2月25日修改)6陕西省人造景点管理办法(1997年11月6日发布)7陕西省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管理办法(2000年7月18日发布)8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2000年11月6日发布)9陕西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2006年7月12日发布)10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2006年12月2
3、日发布)二、对下列1件省政府规章宣布失效。—4—陕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实施办法(1995年6月3日发布,2011年2月25日修改)三、对下列6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修改。1对《陕西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删去第十九条。2对《陕西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十七条。3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细则》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十九条。4对《陕西省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办法》作如下修改:将
4、第八条修改为“个人开办幼儿园,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登记注册证书。”5对《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五条第四款、第二十四条。6对《陕西省煤矿生产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删去第八条第(一)项、第九条。四、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决定所修改的省政府规章条款项顺序编排后重新公布。—4—陕西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实施细则(1981年6月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根据2014年3月18日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
5、效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探亲规定》中所称父母,包括自幼(十六周岁以前)由于父母双亡而抚养职工长大的亲属或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第三条探亲的地点,以所探亲属户口所在地为准。探望父母时,如父母不在一地而去两地探望的,按路程远的一地报销往返路费。第四条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学徒、见习生转正后即可享受探亲待遇,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下半年转
6、正的下年度享受。第五条《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第六条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其一次往返路费。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第七条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给予当年探亲假期,但可以发给规定探亲假期的工资和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休产假以后团聚超过半年以上的,则按病、事假处理,不再享受当年
7、探亲假期工资和报销往返路费。第八条职工因病到配偶工作地点看病、休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但可以发给规定探亲假期的工资和报销一次往返路费。病假超过半年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期工资和报销往返路费。第九条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指同一市、县),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亲或者母亲,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第十条—4—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经过父母居住的地方,或者绕
8、道不超过100公里的,也可以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每年给增加探亲假日5天,报销绕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不再享受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第十一条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仍按1964年7月27日《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办理。第十二条家住市郊区或毗邻市、县的职工,因交通不便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具体里程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这些职工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经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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