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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增法律法规与政策(三)(2010年新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2010年新增法规法律与政策(二)一、考试目的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2010年新增法规政策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二、考试范围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耕地占补平衡
2、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8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28号);7.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财综[2009]74号);9.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98号);10.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
3、法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3号);11.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09]16号);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法释[2009]14号)。三、内容辅导第一部分10页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对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
4、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规划计划控制引导,合理确定村庄宅基地用地布局规模(一)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计划控制。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省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并指导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结合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组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村土地利用规划,要
5、与城镇规划相衔接,合理划定农民住宅建设用地范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摸清宅基地利用现状和用地需求的基础上,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土地利用规划为控制,组织编制村庄宅基地现状图、住宅建设用地规划图和宅基地需求预测十年计划表(即“两图一表”),制定完善宅基地申请审批制度,张榜公布,指导农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规范有序进行。(二)科学确定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和规模。市、县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结合城镇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利
6、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防止出现新的“城中村”。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要结合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新农村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保留、调整和重点发展的农村居民点用地,统筹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生活、生态、生产用地需求,合理确定中心村和新村建设用地规模,指导农民住宅和村庄建设按规划有序进行。(三)改进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管理方式。新增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地在下达年度土地
7、利用计划指标时应优先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切实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占用耕地的,必须依法落实占补平衡。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结合农村居民点布局和结构调整,重点用于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控制自然村落无序扩张。二、严格标准和规范,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四)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一户一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10页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
8、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五)合理分配宅基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内的城郊、近郊农村居民点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扩展边界外的村庄,要严格执行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的政策。经济条件较好、土地资源供求矛盾突出的地方,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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