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发[1997]82号-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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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昆明市地名管理规定发文单位:昆明市人民政府文  号:昆政发[1997]82号发布日期:1997-12-18执行日期:1997-12-18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名是:  (一)、行政区域名称:包括市、县(市)区、乡(镇、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公所(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名称;  (二)、居民地名称:包括自然村、片村和城镇内的街、路、巷、居民区、小区、花园式住宅、别墅、公寓、大厦、旅游度假

2、村(山庄)等名称;  (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山脉、山峰、山口(垭口、关隘)、山梁、箐(峡谷)、地片、盆地(坝子)、地形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林场、牧场、江、河、湖、塘、岛、滩、洞、泉、瀑布等名称;  (四)、交通设施名称: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索道、车站、停车场、码头、渡口、指挥调度中心、监管站(所)、培训基地等名称;  (五)、公共场地名称:包括广场、花园、公园、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含旅游景点)、公墓、植物园、体育场(馆、训练或比赛基地)、公墓、植物园、体育场(馆、训练或比赛基地):广播

3、电视气象台站等名称;  (六)、水利电力设施名称:包括水库、水坝、拦河坝、沟渠、渡槽、排灌站、电站、变电站(所)、监测站、闸、大型管道等名称;  (七)、其它永久性的、重要的、独立存在的、具有方位和地名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名称及用当地地名命名的其它名称。  第三条 市、县(市)区民政局是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地名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地名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受理、审查和承办地名命名、更名事宜;  (三)、宣传、推广、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审核、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各种地图和地名密集型出版

4、物的地名,更正不规范地名,查处违章事件;  (四)、负责辖区内各类地名标志(含居民门牌、栋号牌、单元牌等)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五)、收集、整理、鉴定、管理本地区地名档案和资料,编辑出版地名图书及刊物,开展地名咨询服务工作;  (六)、承办政府和上级地名管理部门交办的地名工作事项;  (七)、制订本地区地名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组织开展地名学理论研究。第二章 地名命名、更名  第四条 地名命名要从我市的历史和现状出发,反映城市建设的成就,反映历史文化和资源物产,突出地理特征,体现城乡建设规划,照顾群众习惯,反映地方、民族特

5、色。地名构词要符合语法和逻辑,用字简明、清楚、文明、规范。  第五条 全国范围内的市、县(市)区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全市范围内的乡、镇和城市街道办事处名称,一个县(市)区范围内的村公所(办事处)和较大的自然地理实体一个城镇、乡范围内的街、路、巷、里、居民区、居民委员会、人工建筑物、一般自然地理实体、企业单位名称不得重名,并避免同音和近音。  第六条 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得用外国地名、人名、企业名或产品名、商标名命名中国地名。  第七条 一般不用数词和“新村”、“新区”之类的词命名地名。禁止用上、下、左、右、前、后

6、、横、直、正、斜、竖等方位不确切的词命名地名。  第八条 地名用字应使用国家确定的规范汉字,不用或少用多音字和生辟字,不得使用繁体字、语义不健康的字、自造字或易生歧义的字。  第九条 县(市)区以下行政区划名称,一般应与驻地名称相一致;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楼、堂、馆、所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相统一;派生地名应当与主地名相一致。  第十条 新建小区、开发区、道路、桥梁、公园和其它新建改建工程的命名,必须在规划(工程)确定后及时申报,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工程代称,更不得将未经批准的名称标注在规划(工程)图纸、文书上和在报刊

7、、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上传播,避免造成地名使用的混乱。经批准使用的工程代称名,必须在图纸(文件)上标注“暂用名”三个字。  第十一条 地名更名包括:换名、调整或统一用字、改变读音、撤销归并、政区改置等。  第十二条 为保持地名的稳定,必须更名时,应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三条 凡有损国家领土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妨碍民族团结、侮辱劳动人民和庸俗性质的,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以及其它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予以更名。  第十四条 一地多名、一名多写,音、形、义不统一的,必须确定一个科学、统一的标

8、准地名。  第十五条 随着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和城镇建设规模扩大,属于名不符实、群众不再使用、已经消声匿迹或一个小范围内有多个地名造成使用和管理不便的,应进行调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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